[發明專利]植栽影像擷取裝置及其影像擷取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59770.1 | 申請日: | 2011-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081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15 |
| 發明(設計)人: | 王嗣喧;彭永興 | 申請(專利權)人: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華和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壽寧;張華輝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市大***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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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影像 擷取 裝置 及其 方法 | ||
1.一種植栽影像擷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第一鏡面,設置于一影像量測位置的一側,以產生一設置于該影像量測位置上的一植栽的一第一鏡內影像;
一第一影像擷取裝置,用以取得包含該植栽的一直視影像及該第一鏡內影像的至少一影像;
一影像處理模塊,以該第一鏡面的框架為特征,從所取得該至少一影像中分割并取得該直視影像及該第一鏡內影像;以及
一運算處理模塊,還原該第一鏡內影像,以取得該植栽的一第一影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鏡面斜放,使該植栽的一背面傾斜呈現于該第一影像擷取裝置所取得的該至少一影像中,而該第一影像是該植栽的一背面影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第二鏡面,設置于該影像量測位置的另一側,以產生該植栽的一第二鏡內影像。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影像擷取裝置更用以取得包含該植栽的該直視影像、該第一鏡內影像和該第二鏡內影像的至少一影像;以及,該影像處理模塊更以該第一鏡面的框架和該第二鏡面的框架為特征,從所取得該至少一影像中分割并取得該直視影像、該第一鏡內影像及該第二鏡內影像。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鏡面及該第二鏡面呈V型放置,該直視影像為該植栽的一上照影像,該第一鏡面影像為該植栽的一背面影像,以及該第二鏡面影像為該植栽的正面影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第二影像擷取裝置,以取得該植栽的一正面影像;
其中該第一影像是該植栽的一背面影像,該直視影像是該植栽的一上照影像。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
一輸送帶,用以輸送該植栽至該影像量測位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運算處理模塊更包括一影像還原模塊,利用量測一方格紙校正技術,取得該方格紙一正照影像中每一交叉點和一斜照影像中對應交叉點之間的對應關系,以供該運算處理模塊依據該對應關系還原該植栽的該第一鏡內影像,取得該植栽的該第一影像。
9.一種植栽影像擷取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提供一第一鏡面,設置于一影像量測位置的一側,以產生一設置于該影像量測位置上的一植栽的一第一鏡內影像;
經由一第一影像擷取裝置,取得包含該植栽的一直視影像及該第一鏡內影像的至少一影像;
經由一影像處理模塊,以該第一鏡面的框架為特征,從所取得該至少一影像中分割并取得該直視影像及該第一鏡內影像;以及
經由一運算處理模塊,還原該第一鏡內影像,以取得該植栽的一第一影像。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提供一第二鏡面,設置于該影像量測位置的另一側,以產生該植栽的一第二鏡內影像。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經由該第一影像擷取裝置取得包含該植栽的該直視影像、該第一鏡內影像和該第二鏡內影像的至少一影像;以及
經由該影像處理模塊以該第一鏡面的框架和該第二鏡面的框架為特征,從所取得該至少一影像中分割并取得該直視影像、該第一鏡內影像及該第二鏡內影像。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提供一輸送帶,以輸送該植栽至該影像量測位置。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植栽影像擷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經由一影像還原模塊,利用量測一方格紙校正技術,取得該方格紙一正照影像中每一交叉點和一斜照影像中對應交叉點之間的對應關系,以供該運算處理模塊依據該對應關系還原該植栽的該第一鏡內影像,取得該植栽的該第一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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