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甘蔗收割機的底部切割器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55328.1 | 申請日: | 2011-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238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04 |
| 發明(設計)人: | 邁克爾·L·海因絲 | 申請(專利權)人: | 迪爾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D45/10 | 分類號: | A01D45/1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湯雄軍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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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甘蔗 收割機 底部 切割 組件 | ||
1.一種用于收割莖桿狀植物的莖桿的收割機,所述收割機包括:
主機架;
連接到所述主機架的底盤;
連接到所述底盤的至少一個地面接觸式推進裝置;和
能夠移動地連接到所述主機架的底部切割器組件,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包括壓倒輥、粗端抬升輥和上喂入輥中的至少一個,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不樞轉地連接到所述主機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割機,其中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在大致垂直方向上能夠相對于所述主機架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收割機,其中所述大致垂直方向是在垂直軸線的15度范圍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收割機,其中所述底部切割器在大致線性方向上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收割機,其中所述線性方向偏離所述垂直軸線12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收割機,其中收割機具有收割方向,所述線性方向朝向收割方向傾斜。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收割機,其中所述主機架能夠相對于所述底盤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割機,還包括:
軌道組;
輪盤組,接合所述軌道組,所述軌道組連接到所述主機架和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中的至少一個,所述輪盤組可旋轉地連接到所述主機架和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中的至少一個,所述軌道組和所述輪盤組被配置為限制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沿著由所述軌道組和所述輪盤組建立的路徑運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收割機,其中所述輪盤組能夠旋轉地連接到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所述軌道連接到所述主機架。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收割機,其中所述路徑是大致線性的,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包括所述壓倒輥、所述粗端抬升輥和所述上喂入輥中的每一個。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收割機,還包括連接到所述主機架和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的至少一個傳動裝置,所述至少一個傳動裝置控制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相對于所述主機架的位置。
12.一種用于收割莖桿狀植物的莖桿的收割機的莖桿處理部,該收割機具有能夠移動地連接到底盤的主機架,該莖桿處理部包括:
底部切割器組件,能夠移動地連接到主機架,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包括壓倒輥、粗端抬升輥和上喂入輥中的至少一個;
軌道組;和
輪盤組,接合所述軌道組,所述軌道組連接到所述主機架和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中的至少一個,所述輪盤組可旋轉地連接到所述主機架和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中的至少一個,所述軌道組和所述輪盤組被困置為限制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沿著由所述軌道組和所述輪盤組建立的路徑運動。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莖桿處理部,其中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在大致垂直方向上能夠相對于所述主機架移動。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莖桿處理部,其中所述大致垂直方向是在垂直軸線的15度范圍內。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莖桿處理部,其中所述路徑沿大致線性方向。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莖桿處理部,其中所述線性方向偏離所述垂直軸線約12度。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莖桿處理部,其中收割機具有收割方向,所述線性方向朝向收割方向傾斜。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莖桿處理部,其中所述輪盤組能夠旋轉地連接到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所述軌道連接到所述主機架。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莖桿處理部,還包括連接到所述主機架和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的至少一個傳動裝置,所述至少一個傳動裝置控制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相對于所述主機架的位置。
20.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莖桿處理部,其中所述底部切割器組件包括所述壓倒輥、所述粗端抬升輥和所述上喂入輥中的每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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