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檳榔四消丸的新用途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53608.9 | 申請日: | 2011-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895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3-28 |
| 發明(設計)人: | 王瓊;劉敬;趙斌;王洪瀾;謝朝良;李信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王瓊;謝朝良 |
| 主分類號: | A61K36/8905 | 分類號: | A61K36/8905;A61K9/20;A61P3/06;A61P3/04;A61P1/16;A61K35/24 |
| 代理公司: | 成都高遠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2 | 代理人: | 李高峽 |
| 地址: | 528436 廣東省中***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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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檳榔 四消丸 用途 | ||
1.含有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藥制備而成的藥物組合物在制備治療肥胖、高脂血癥或脂肪肝的藥物中的用途:
檳榔100-300份、大黃200-600份、牽牛子200-600份、豬牙皂25-75份、香附100-300份、五靈脂100-20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藥物是治療非酒精性脂肪肝的藥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藥物是治療單純性脂肪肝的藥物。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藥物組合物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藥制備而成的藥劑:
檳榔200份、大黃400份、牽牛子400份、豬牙皂50份、香附200份、五靈脂200份。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黃為酒炒大黃;所述的牽牛子為炒牽牛子;所述的豬牙皂為炒豬牙皂;所述的香附為醋制香附;所述的五靈脂為醋炒五靈脂。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藥物組合物是由檳榔、大黃、牽牛子、豬牙皂、香附、五靈脂的原生藥粉或水或有機溶劑提取物為活性成分,加入藥學上可接受的輔料或輔助性成分制備成藥學上常用的藥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藥劑為丸劑、膠囊劑、片劑、口服液或顆粒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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