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操縱室支承機構及汽車起重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39957.5 | 申請日: | 2011-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080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11 |
| 發明(設計)人: | 詹純新;劉權;何亞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3/54 | 分類號: | B66C13/54;B66C1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桑傳標;李翔 |
| 地址: | 410013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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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操縱 支承 機構 汽車起重機 | ||
1.一種操縱室支承機構,用于支承操縱室,其包括懸臂梁以及用于驅動懸臂梁擺動的第一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操縱室支承機構還包括連接支架、第二驅動裝置以及第三驅動裝置;所述連接支架鉸接于所述懸臂梁上,并可相對于所述懸臂梁俯仰;所述第二驅動裝置連接于所述連接支架及所述懸臂梁之間,用于驅動所述連接支架相對于所述懸臂梁俯仰;所述操縱室可升降地連接于所述連接支架上,并可隨著所述連接支架俯仰;所述第三驅動裝置連接于所述連接支架與所述操縱室之間,用于驅動所述操縱室相對于所述連接支架升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懸臂梁包括水平段及下傾段,所述下傾段包括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所述第一端部與所述水平段相連,所述第二端部鉸接于所述連接支架的中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裝置一端鉸接于所述下傾段的第一端部,另一端鉸接于所述連接支架的上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支架的上部包括與所述第二驅動裝置的另一端相鉸接的銷軸。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裝置包括伸縮式油缸。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驅動裝置一端連接于所述連接支架的上部,另一端連接于所述操縱室的中部。
7.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驅動裝置包括伸縮式油缸。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室與所述連接支架通過第一連接件及第二連接件相連,該第一連接件與該第二連接件滑動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包括縱長導槽,所述第二連接件包括穿置于該縱長導槽中并可沿該縱長導槽來回移動的銷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支架包括上橫梁、下橫梁以及二連接于上橫梁和下橫梁之間的縱梁;所述上、下橫梁上均包括所述第一連接件;所述第二連接件設置在所述操縱室背面。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機構還包括互鎖裝置,所述互鎖裝置將所述操縱室是否被提升到位與所述第一驅動裝置驅動所述懸臂梁擺動互鎖。
12.一種汽車起重機,包括回轉臺及操縱室,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操縱室支承機構,所述懸臂梁鉸接于所述回轉臺上,并可相對于該回轉臺水平擺動。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汽車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懸臂梁沿所述回轉臺頂部布置。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汽車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件包括擺動油缸,該擺動油缸呈倒掛式連接于所述懸臂梁與所述回轉臺之間,用于驅動所述懸臂梁相對于回轉臺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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