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底門啟閉機構、底門裝置及底開門漏斗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34675.6 | 申請日: | 2011-10-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858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8 |
| 發明(設計)人: | 岳凌漢;趙天軍;何佰傳;楊爽;于雷 | 申請(專利權)人: | 齊齊哈爾軌道交通裝備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D7/28 | 分類號: | B61D7/28;B61D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劉芳 |
| 地址: | 161002 黑龍江***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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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啟閉 機構 裝置 開門 漏斗 | ||
1.一種底門啟閉機構,包括第一連桿、第二連桿、擺桿、底門開閉驅動缸及傳動軸,所述擺桿分別與所述第二連桿及所述底門開閉驅動缸的活塞桿鉸接,所述第一連桿的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桿鉸接,所述傳動軸與所述第二連桿連接,且所述傳動軸與所述第二連桿的連接位置位于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的鉸接位置與所述第二連桿和所述擺桿鉸接位置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門開閉驅動缸的缸體上固定連接有第一鎖鉤,所述擺桿上固定連接有能與所述第一鎖鉤鉤接的第二鎖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門啟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軸與所述第二連桿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底門啟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鎖鉤具有與所述第二鎖鉤鉤接配合的平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底門啟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門開閉驅動缸為氣缸、液壓缸或電動推桿。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底門啟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鎖鉤與所述第二鎖鉤相互靠近的端部設置有能夠對應導向配合的導向面。
6.一種底門裝置,包括兩扇底門,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底門啟閉機構,所述底門啟閉機構的傳動軸與其中一扇所述底門轉動連接,另一扇所述底門與所述底門啟閉機構的第一連桿鉸接。
7.一種底開門漏斗車,包括底部設置有卸貨口的車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權利要求6所述的底門裝置,所述底門裝置的底門鉸接于所述卸貨口處,所述底門裝置的底門開閉驅動缸的缸體與所述車體鉸接,所述底門裝置的傳動軸與所述底門裝置的擺桿之間設置有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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