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氧化鋁載體的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22448.1 | 申請日: | 2011-10-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559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24 |
| 發明(設計)人: | 楊衛亞;沈智奇;凌鳳香;王少軍;王麗華;季洪海;郭長友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32/00 | 分類號: | B01J32/00;B01J21/04;B01J35/10;C01F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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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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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氧化鋁 載體 制備 方法 | ||
1.一種氧化鋁載體的制備過程,包括:
(1)將活性炭纖維浸漬在無機鋁鹽溶液中至吸附平衡,經過濾,干燥;上述的浸漬和干燥過程重復1~5次;?
(2)把氧化鋁前軀體與步驟(1)處理后的活性炭纖維均勻混合,然后加入膠溶劑,經混捏,成型;
(3)步驟(2)所得的成型體經干燥和焙燒,得到氧化鋁載體。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的活性炭纖維的比表面積為600~1500m2/g,粒度為100~300目。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的干燥是在50~100℃下干燥1~10小時。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的干燥先在室溫下陰干3~24小時,然后再升溫到50~100℃下干燥1~10小時。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步驟(1)處理后的活性炭纖維的加入量為氧化鋁前軀體重量的5wt%~30wt%。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步驟(1)處理后的活性炭纖維的加入量為氧化鋁前軀體重量的10wt%~15wt%。
7.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的無機鋁鹽為硝酸鋁、硫酸鋁、氯化鋁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無機鋁鹽溶液的濃度為1?wt%~30wt%。
8.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的氧化鋁前軀體為擬薄水鋁石干膠粉,或者為經硅、硼、磷、鈦、鋯中的至少一種元素助劑改性的擬薄水鋁石干膠粉,或者為其它的經步驟(3)焙燒后可轉化為γ-氧化鋁的化合物,以及經硅、硼、磷、鈦、鋯中的至少一種元素助劑改性的且經過步驟(3)焙燒后可轉化為γ-氧化鋁的化合物。
9.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的膠溶劑為有機酸和/或無機酸。
10.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的膠溶劑為硝酸、乙酸、檸檬酸中的一種或多種。
11.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根據需要加入所需的成型助劑原料。
1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所述的干燥在100~120℃下干燥1~4小時,焙燒過程為在500~850℃下焙燒2~10小時。
1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所述的干燥在室溫下陰干10~24小時,然后升溫至100~120℃干燥1~4小時,焙燒過程為在500~850℃下焙燒2~10小時。
1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焙燒過程的升溫速率小于3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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