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廢水的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17181.7 | 申請日: | 2011-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583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24 |
| 發明(設計)人: | 高峰;張超;崔龍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2F1/72 | 分類號: | C02F1/72;C02F1/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國平;顧映芬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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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廢水 處理 方法 | ||
1.一種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在磁場的作用下,將具有磁性的催化劑顆粒懸浮于廢水中,并將廢水與具有磁性的催化劑以及氧化劑進行混合處理,使得處理后的廢水的B/C為≥0.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磁場的磁場強度為10-2000奧斯特。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磁場強度為100-1000奧斯特。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具有磁性的催化劑的顆粒直徑為0.1-2000微米。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具有磁性的催化劑的顆粒直徑為2-1000微米。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混合處理的條件包括:氧化劑與廢水中有機物的質量比為0.01-10∶1。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氧化劑與廢水中有機物的質量比為0.1-5∶1。
8.根據權利要求1、6或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混合處理的方法包括:在外加磁場的作用下,將廢水和氧化劑連續與懸浮的具有磁性的催化劑顆粒接觸,所述廢水的停留時間為2-600分鐘。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廢水的停留時間為5-300分鐘。
10.根據權利要求1、6或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具有磁性的催化劑占反應器容積的40-95%。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具有磁性的催化劑選自鐵、鈷、鎳、它們的金屬氧化物、它們的難溶金屬氫氧化物以及它們的難溶金屬鹽中的至少一種;或者選自鐵、鈷、鎳、它們的金屬氧化物、它們的難溶金屬氫氧化物以及它們的難溶金屬鹽中的至少一種與選自錳、銅、鋅、鈦、銀、鋁、它們的金屬氧化物、它們的難溶金屬氫氧化物以及它們的難溶金屬鹽中的至少一種的混合物。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氧化劑選自雙氧水、臭氧、過硫酸鹽、次氯酸鹽、二氧化氯和氯氣中的一種或多種。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待進行處理的廢水的pH值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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