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用于城市河湖藻類水華治理的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315746.8 | 申請日: | 2011-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244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25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仝啟杰;鄭常玉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和濡水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仝啟杰;鄭常玉 |
| 主分類號: | C02F1/50 | 分類號: | C02F1/50;C02F1/00;A01N43/80;A01N43/64;A01N47/44;A01N25/24;A01P1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142 北京市海淀區(qū)阜***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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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用于 城市 藻類 治理 方法 | ||
1.一種用于城市河湖藻類水華治理的抑藻劑,其特征在于:該抑藻劑為包含異噻唑啉酮、二氯異氰脲酸鹽或三氯異氰脲酸鹽、鹽酸聚六亞甲基胍和無機(jī)鹽的水溶液。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城市河湖藻類水華治理的抑藻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抑藻劑中異噻唑啉酮、二氯異氰脲酸鹽或三氯異氰脲酸鹽、鹽酸聚六亞甲基胍和無機(jī)鹽的質(zhì)量比為0.5%~5%∶0.1%~2.5%∶0.05%~1%∶0.0001%~0.005%。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城市河湖藻類水華治理的抑藻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無機(jī)鹽是硝酸鹽或硫酸鹽。
4.一種使用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抑藻劑治理城市河湖藻類水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汛期內(nèi)平均每3~15天對治理水體進(jìn)行投加,遇中雨以上降雨時適當(dāng)增加投加頻次。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治理城市河湖藻類水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投加抑藻劑時,采用水面行船噴灑的方式將抑藻劑用治理水體中的水稀釋1~10倍后進(jìn)行噴灑。
6.一種使用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抑藻劑治理城市河湖藻類水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投加抑藻劑的量為每立方米水體投加0.002~0.0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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