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農藥生產含磷廢料的處理方法及由該方法得到的產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10586.8 | 申請日: | 2011-10-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169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01 |
| 發明(設計)人: | 王偉;周曙光;任不凡;揭少衛;秦龍;葉世勝;陳軍;孫惠芬;姜勝寶;佘慧玲;祝小紅;華瑛;瞿凌飛;朱健民;史國華;魏曉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72 | 分類號: | C02F1/72;C01B25/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唐鐵軍;蘇萌 |
| 地址: | 3116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農藥 生產 廢料 處理 方法 得到 產物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處理農藥生產含磷廢料的方法及由該方法得到的產物,更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將農藥生產含磷廢料高溫氧化處理,并回收磷資源的方法,及由該方法得到的產物。
背景技術
基于資源和環境兩個方面的壓力,自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人們開始研究從含磷廢棄物中除去和回收磷的技術,并已取得了一定進展。
目前,國內外應用較多、除磷效果相對較好的是生物法和化學法。其中生物法占地面積大,且通常需要使用化學除磷法進行預處理,該方法對于含磷量高和含有機磷的物料的除磷效果不夠理想。
作為化學除磷法,中國專利200910050066.0公開了一種含有機磷廢水的處理方法。其將含有機磷的工業廢水經砂濾罐去除懸浮物后調節pH,經過高效催化氧化裝置,加雙氧水對其進行氧化降解,然后通過催化微電解裝置去除難降解的有機物,再經過雙氧水的多級氧化處理,加石灰后絮凝沉淀,形成磷酸鐵鹽和鈣鹽沉淀,從而除去廢水中的磷。
中國專利200910308364.5公開了一種通過集成膜分離工藝處理草甘膦母液的方法,主要用于處理甘氨酸法生產草甘膦所得的草甘膦酸性母液。其先對草甘膦母液進行電滲析,其次進行納濾處理,再進行反滲透處理。最終經濃縮得到含5%以上草甘膦銨的溶液。該方法可較為顯著地減少蒸汽用量。缺點是集成膜壽命較短、成本較高,且處理后得到的草甘膦母液剩余物難以進一步處理,并且需使用大量新鮮水且同時產生大量的需進一步處理的稀鹽水,產業化應用難度較大。
中國專利200910073889.5公開了一種草甘膦母液的回收利用方法。其中在草甘膦酸性母液中加入有機溶劑,除去產生的塊狀含磷多聚物后,析出草甘膦結晶;回收濾液中的有機溶劑后,加堿中和并除去三乙胺,得到草甘膦母液;然后將草甘膦母液濃縮至草甘膦含量為10%以上。該方法的缺點是使用的有機溶劑不僅增加成本且對環境有不良影響,同時,最終得到的母液仍需進一步處理方能使用。
中國專利201010186166.9公開了一種草甘膦母液的深化處理方法,處理方法步驟為:(1)在甘氨酸法回收三乙胺的草甘膦母液中加入過量的強酸;(2)將步驟(1)得到的草甘膦母液濃縮至草甘膦含量為8-10%;(3)將步驟(2)得到的濾液加弱堿中和草甘膦母液中剩余的強酸后,用于配制30%草甘膦銨鹽和41%草甘膦異丙胺鹽水劑。該處理方法中前期引入的過量的強酸在后期需用堿中和,產生大量的鹽,從而增加了二次廢物的處理難度。
發明內容
為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能夠處理農藥生產含磷廢料并從中回收磷的方法。
所述方法包括,在250℃-1200℃的溫度下通過使所述農藥生產含磷廢料與含氧氣體接觸而將農藥生產含磷廢料高溫氧化,然后回收所得固體產物。
通過本發明的方法,農藥生產含磷廢料中的磷元素可轉變為正磷酸鹽、焦磷酸鹽、聚磷酸鹽或偏磷酸鹽,和/或其混合物。該產物可直接或經簡單分離提純后用于工農業生產,在處理廢料的同時實現磷元素的充分回收利用,不但明顯降低所述廢料的處理成本,而且基本不產生二次廢料。
因此,本發明另一方面還提供由上述方法得到的以正磷酸鹽、焦磷酸鹽、聚磷酸鹽或偏磷酸鹽為主,或為其混合物的產物。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的處理農藥生產含磷廢料的方法包括,在250℃-1200℃的溫度下通過使所述農藥生產含磷廢料與含氧氣體接觸而將農藥生產含磷廢料高溫氧化,然后回收所得固體產物。
所述農藥生產含磷廢料是指各種農藥生產過程中及其中間體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磷廢料或副產物,例如廢水、固廢或固-液混合物廢料等。例如可為:草甘膦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母液和廢水、乙草胺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亞磷酸副產物及廢水、乙酰甲胺磷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含磷廢水及副產物、毒死蜱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有機磷廢液、敵稗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含磷廢渣及廢液、草銨膦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含磷副產物及廢液、以及吡蟲啉、氯嘧磺隆、三唑磷、馬拉硫磷等農藥生產中所產生的含磷廢料,或者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亞磷酸、亞磷酸二甲酯等農藥生產中所使用的含磷原料或中間體的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料。
所述農藥生產含磷廢料優選草甘膦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磷廢料,更優選甘氨酸法制備草甘膦過程中加堿回收三乙胺后的草甘膦堿性母液,或者IDA法草甘膦生產中草甘膦制備所產生的母液或中間體雙甘膦制備所產生的母液,或者上述三種母液分別經過處理后所得的物料或其任意混合后經過處理后所得的物料,或上述三種母液及其經過處理后所得的物料的任意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310586.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