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振動壓路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05811.9 | 申請日: | 2011-10-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590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22 |
| 發明(設計)人: | 吳雙生;陳翔;祝雪峰;劉仕奇;裴輝;帥國菊;江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C19/28 | 分類號: | E01C19/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桑傳標;李翔 |
| 地址: | 410013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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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振動 壓路機 | ||
1.一種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壓路機包括第一距離檢測 裝置(1)和控制器(2),所述第一距離檢測裝置(1)安裝在所述振動壓路 機的側面并用于檢測與振動壓路機側面路面之間的距離,所述控制器(2) 與所述第一距離檢測裝置(1)連接,當所述距離超出第一閾值范圍時,所 述控制器(2)控制所述振動壓路機停止振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距離檢 測裝置(1)為超聲波雷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雷達 用于檢測與振動壓路機側面路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雷達 向外凸出于所述振動壓路機的振動輪(3)的外邊緣所在的垂直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雷達 向外凸出于所述振動壓路機的振動輪(3)的外邊緣所在的垂直面的距離為 10-30cm。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雷達 向前或向后凸出于所述振動壓路機的振動輪(3)的軸線所在的垂直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雷達 向前或向后凸出于所述振動壓路機的振動輪(3)的軸線所在的垂直面的距 離為10-30cm。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壓路機 的每一側包括兩個所述超聲波雷達,其中一個超聲波雷達向前凸出于所述振 動壓路機的振動輪(3)的軸線所在的垂直面,另一個超聲波雷達向后凸出 于所述振動壓路機的振動輪(3)的軸線所在的垂直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超聲波 雷達向前凸出于所述振動壓路機的振動輪(3)的軸線所在的垂直面的距離 為10-30cm,所述另一個超聲波雷達向后凸出于所述振動壓路機的振動輪(3) 的軸線所在的垂直面的距離為10-30c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閾值范 圍為所述第一距離檢測裝置(1)與所述振動壓路機的振動輪(3)的最低點 之間的垂直距離的80%-120%。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壓路機 還包括報警器(4),當所述距離超出第一閾值范圍時,所述控制器(2)控 制所述報警器(4)報警。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壓路機 還包括第二距離檢測裝置(5),所述第二距離檢測裝置(5)安裝在所述振 動壓路機的前側和后側,并分別用于檢測與振動壓路機前側障礙物和后側障 礙物之間的距離,所述控制器(2)與所述第二距離檢測裝置(5)連接,當 所述距離小于第二閾值范圍時,所述控制器(2)控制所述振動壓路機停止 行駛。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閾值 范圍為1-2m。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壓路機 還包括攝像頭(6)和顯示屏(7),所述攝像頭(6)用于將振動壓路機周圍 的視頻傳輸到所述顯示屏(7)上。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振動壓路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6) 安裝在所述振動壓路機的前側和后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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