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吊桿元件、伸縮吊桿、銷連接系統和施工車輛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03126.2 | 申請日: | 2011-10-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426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09 |
| 發明(設計)人: | 漢斯-迪特爾·威廉 | 申請(專利權)人: | 利勃海爾-韋爾克愛茵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23/64 | 分類號: | B66C23/64;B66C23/6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吳孟秋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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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吊桿 元件 伸縮 連接 系統 施工 車輛 | ||
1.一種用于伸縮吊桿的吊桿元件,特別是伸縮吊桿的伸縮節段或樞轉件,其中,所述吊桿元件具有基本上盒形的中空結構,并且其中,銷連接系統的至少一個部件布置在所述盒形中空結構的至少一個轉角邊緣中,其中,位于所述吊桿元件中和/或圍繞所述吊桿元件的至少一個其他吊桿元件能夠通過用于固定目的的所述銷連接系統與所述吊桿元件銷連接,并且其中,所述銷連接系統的部件是和/或包括至少一個銷座和/或至少一個銷引導件,所述至少一個銷在所述至少一個銷座和/或至少一個銷引導件中被引導和/或是可移動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桿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銷連接系統具有由彈簧進行彈簧加載的至少一個銷,所述彈簧優選地是復位彈簧,并且所述銷必須通過致動單元克服彈簧力縮回以釋放所述銷連接,所述致動單元進一步優選地布置在吊桿元件的內部中和/或所述銷相對于所述吊桿元件能向內縮回或者所述銷能夠相對于所述吊桿元件被向外推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吊桿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桿元件具有形成盒形結構的轉角邊緣的殼形轉角梁并且具有格構桿,并且所述殼形轉角梁通過所述格構桿彼此連接。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其中一項所述的吊桿元件,其特征在于,銷連接系統布置在至少三個轉角梁中,優選地四個轉角梁,和/或,至少一個相應的銷座設置在第一位置中和至少一個第二位置中,所述第一位置與收縮位置對應,所述第二位置與延伸位置對應。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其中一項所述的吊桿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銷連接系統的銷的軸線基本上沿著轉角梁的分支之間的角平分線對準和/或布置,并且進一步優選地,所述銷連接系統的銷的軸線布置在垂直于所述吊桿元件的縱向軸線的平面中;和/或,引導管和/或保持管插入至所述轉角梁中,并且所述銷連接系統的銷在所述引導管和/或保持管中被引導。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其中一項所述的吊桿元件,其特征在于,提供至少一個用于精確定位所述吊桿元件的裝置,所述吊桿元件能通過所述至少一個用于精確定位所述吊桿元件的裝置間接和/或直接地定位,所述用于精確定位的裝置優選地是強制定位裝置,例如,所述強制定位裝置具有止動部,在到達端部位置時,間隔件通過所述止動部能以強制的方式定位在預定位置中,和/或,例如,所述強制定位裝置具有至少一個定心凸出物,所述吊桿元件的前支撐點或第一支撐點通過所述定心凸出物能以強制的方式隨著所述間隔件定位在預定位置中。
7.一種伸縮吊桿,具有至少一個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其中一項所述的吊桿元件。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伸縮吊桿,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吊桿具有至少一個第一吊桿元件和至少一個第二吊桿元件,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吊桿元件和至少一個第二吊桿元件分別是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吊桿元件,并且所述第二吊桿元件環繞所述第一吊桿元件或者所述第一吊桿元件環繞所述第二吊桿元件,所述銷引導件和用于所述銷的所述致動單元布置在所述第一吊桿元件處和/或布置于所述第一吊桿元件中,并且所述銷座布置在所述第二吊桿元件處和/或布置在所述第二吊桿元件中,并且所述第一吊桿元件和第二吊桿元件能夠以所述銷連接系統的銷接合至所述第二吊桿元件中的銷座中的方式來銷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伸縮吊桿,其特征在于,當與所述第一吊桿元件和/或第二吊桿元件相關聯的所有銷連接系統都已經從處于所述第一吊桿元件或第二吊桿元件的第一位置中的相應銷座縮回時,所述第一吊桿元件或第二吊桿元件能從所述縮回狀態移出;當與所述第一吊桿元件和/或第二吊桿元件相關聯的銷連接系統在通過所述致動單元被釋放之后以銷連接的方式接合至處于所述第二位置中的相應銷座中時,所述第一吊桿元件和第二吊桿元件能在所述延伸狀態中銷連接;當與所述第一吊桿元件和/或第二吊桿元件相關聯的所有銷連接系統都已經從處于所述第一吊桿元件或第二吊桿元件的第二位置中的相應銷座縮回時,所述第一吊桿元件或第二吊桿元件能從所述延伸狀態縮回;和/或,當與所述第一吊桿元件和/或第二吊桿元件相關聯的銷連接系統在通過所述致動單元被釋放之后以銷連接的方式接合在處于所述第一位置中的相應銷座中時,所述第一吊桿元件和第二吊桿元件能在所述縮回狀態中銷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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