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脫除輕質石油產品中硫醇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90862.9 | 申請日: | 2011-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311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0 |
| 發明(設計)人: | 童鳳丫;吳明清;李濤;潘光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27/10 | 分類號: | C10G27/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景朝;龐立志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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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脫除 石油 產品 硫醇 方法 | ||
1.一種脫除輕質石油產品中硫醇的方法,包括:
在酞菁催化劑以及氧氣或空氣的存在下,將活化劑與輕質石油產品在反應器中接觸反應,收集產物;所述活化劑為肼類化合物與溶劑的混合物。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肼類化合物選自肼、水合肼和/或肼的烴基衍生物。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肼的烴基衍生物選自C1~C5烷基肼和/或C1~C5烷基取代苯肼。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劑為醇類和/或水。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劑為C1~C6醇和/或水。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肼類化合物占所述活化劑總質量的5%~30%。
7.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肼類化合物占所述活化劑總質量的10%~20%。
8.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化劑的加入量為所述輕質石油產品總體積的1~20μl/L。
9.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酞菁催化劑選自金屬酞菁、磺化金屬酞菁衍生物和金屬聚酞菁化合物中的一種或多種。
10.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酞菁催化劑的加入量為所述輕質石油產品總體積的0.01μl/L以上。
11.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酞菁催化劑的加入量為所述輕質石油產品總體積的0.01~100μl/L。
1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輕質石油產品包括汽油、柴油、煤油。
1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氧氣或空氣中所含氧氣與輕質石油產品中所含硫醇的摩爾比在0.5∶1~20∶1之間。
1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觸反應的反應溫度在20℃~80℃之間。
1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觸反應的反應時間在0.01h~10h之間。
1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觸反應的壓力為0.1~4MPa。
17.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酞菁催化劑為負載在活性炭、活性白土和/或氧化鋁骨架材料上的負載酞菁催化劑,所述接觸反應是將負載酞菁催化劑裝入固定床反應器中進行連續接觸反應,按床層中放置的負載酞菁催化劑的總體積計算,輕質石油產品的體積空速為0.1~100h-1。
18.按照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輕質石油產品的體積空速為0.125~50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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