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監測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車載診斷系統的使用性能比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78977.6 | 申請日: | 2011-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354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02 |
| 發明(設計)人: | A.M.澤特爾;J.F.范吉爾德;S.斯科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M17/007 | 分類號: | G01M17/007;G01M1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葛青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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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監測 插電式 混合 動力 車車 診斷 系統 使用 性能 方法 | ||
1.一種監測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的車載診斷系統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將使用性能比限定為等于保存的分子除以保存的分母;
監測所述車輛的車輛工作狀態,以確定該車輛何時開動,以限定行駛循環;
監測所述車輛的內燃發動機的發動機工作狀態,以確定在每個行駛循環期間該內燃發動機何時被供給燃料,以限定發動機工作循環;
針對每個行駛循環測量所述內燃發動機被給燃料之后所述車輛開動的時間段;
針對每個行駛循環測量所述內燃發動機被給燃料之后所述車輛開動并且以每小時為零英里(0mph)的速度運行的時間段;
針對每個行駛循環測量所述內燃發動機被給燃料之后所述車輛開動并且以大于預定速度的速度運行的時間段;
針對每個行駛循環內,當在所述內燃發動機被給燃料之后所述車輛已經開動了大于預定的最小總時間基準的時間段時,當在所述內燃發動機被給燃料之后所述車輛已經在預定的最小空轉基準內以等于每小時零英里(0mph)的速度運行時,以及當在所述內燃發動機被給燃料之后所述車輛已經在預定的最小時間基準內以大于預定速度的速度運行時,增加保存的分母,以限定出當前的分母;
當所述車載診斷系統成功完成診斷檢驗時,針對每個行駛循環內增加保存的分子,以限定出當前的分子;以及
在每個識別的行駛循環之后,通過在所述行駛循環期間當所述保存的分子已經增加時將當前的分子除以當前的分母,或者通過在所述行駛循環期間當所述保存的分子還沒有被增加時將保存的分子除以當前的分母,從而計算當前使用性能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當前的分子保存為保存的分子用于在下次識別的行駛循環期間作為參考,以及將當前的分母保存為保存的分母,用于在下次識別的行駛循環期間作為參考。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當前使用性能比與最小性能比基數比較,以判斷當前使用性能比是否大于所述最小性能比基數或是否小于所述最小性能比基數。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下次發動機工作循環期間保持所述內燃發動機的運行足夠的時間,以允許在當前使用性能比小于所述最小性能比基數時車載診斷系統完成診斷檢驗,以允許所述車載診斷系統成功完成所述診斷檢驗,以允許所述保存的分子增加。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當前使用性能比小于所述最小性能比基數時在下次識別的發動機工作循環期間控制所述內燃發動機的運行,以確保所述車輛的運行落入為了讓車載診斷系統開始診斷檢驗而必須滿足的車載診斷系統的一組診斷初始參數內。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所述比基數限定為包括大于零(0)的值。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比基數限定為包括大于零(0)的值被進一步限定為將所述比基數限定為包括在0到0.5范圍的值。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分母基數比限定為等于當前的分母除以驗證分母。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每個識別的行駛循環之后增加所述驗證分母,其中所述每個識別的行駛循環包括所述車輛開動了大于預定的最小總時間基準的時間段,所述車輛在預定的最小空轉基準內,所述車輛以等于每小時零英里(0mph)的速度運行,所述車輛以大于所述預定速度的速度運行了預定的最小時間基準,以及在所述識別的行駛循環過程中對所述內燃發動機供給燃料。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還包括針對每個行駛循環已經增加了所述驗證分母后計算當前的分母基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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