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動物鮮骨生產骨素、骨蛋白、骨粉、肉骨粉、肉粉和精煉油的方法無效
申請?zhí)枺?/td> | 201110251010.9 | 申請日: | 2011-08-29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425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08 |
發(fā)明(設計)人: | 孟凡先;施萌;楊連榮;張哲鋒 | 申請(專利權)人: | 施建春;孟凡先 |
主分類號: | A23L1/312 | 分類號: | A23L1/312;A23L1/223;A23D9/02;A23J1/10;A23K1/10 |
代理公司: | 哈爾濱市松花江專利商標事務所 23109 | 代理人: | 金永煥 |
地址: | 150069 黑龍***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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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動物 生產 蛋白 骨粉 肉骨粉 精煉 方法 | ||
1.動物鮮骨生產骨素、骨蛋白、骨粉、肉骨粉、肉粉和精煉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動物鮮骨生產骨素、骨蛋白、骨粉、肉骨粉、肉粉和精煉油的方法按以下步驟進行:一、按重量比1∶1將新鮮骨與水放入高壓蒸煮器中,在壓力為0.4~0.6MPa、溫度為145~155℃的條件下蒸煮2h,然后放氣減至常壓且溫度降至20~30℃,骨油從高壓蒸煮器排出另存放,骨渣和肉渣廢棄物從高壓蒸煮器中取出另存放,再向高壓蒸煮器中加入脂肪水解酶、骨蛋白水解酶和骨素水解酶,攪勻后靜置2~4h;
二、靜置后在壓力為0.4~0.6MPa、溫度為145~155℃的條件下蒸煮1h,然后放氣減至常壓且溫度降至20~30℃,再加入復合酶,攪勻后靜置1~2h,然后置于凍干機中在-60~-65℃的條件下凍干成粉狀,即獲得骨素和骨蛋白;
三、步驟一中另存放的骨油進行活性炭脫色,即獲得精煉油,同時回收活性炭脫色后的廢棄物;
四、步驟一中另存放的骨渣和肉渣廢棄物和步驟三中回收的活性炭脫色后的廢棄物,置于滅菌柜中在100~105℃的條件下滅菌30min,然后破碎至20~40目,即獲得骨粉、肉骨粉和肉粉;
其中步驟一中脂肪水解酶、骨蛋白水解酶和骨素水解酶的加入量為每噸新鮮骨中加200g脂肪水解酶、200g骨蛋白水解酶和300g骨素水解酶;步驟二中復合酶的加入量為每噸新鮮骨中加800g;步驟二中復合酶由200g脂肪水解酶、200g骨蛋白水解酶、200g骨素水解酶和200g蛋白水解酶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物鮮骨生產骨素、骨蛋白、骨粉、肉骨粉、肉粉和精煉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在壓力為0.5MPa、溫度為150℃的條件下蒸煮2h,然后放氣減至常壓且溫度降至2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物鮮骨生產骨素、骨蛋白、骨粉、肉骨粉、肉粉和精煉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攪勻后靜置3h。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物鮮骨生產骨素、骨蛋白、骨粉、肉骨粉、肉粉和精煉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二中置于凍干機中在62℃的條件下凍干成粉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物鮮骨生產骨素、骨蛋白、骨粉、肉骨粉、肉粉和精煉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四中置于滅菌柜中在102℃的條件下滅菌30min,然后破碎至30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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