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梯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240444.9 | 申請日: | 2011-08-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243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25 |
| 發明(設計)人: | 蔡鵬飛;沈輝忠;王鵬;高浩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新時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06 | 分類號: | B66B1/06;B66B5/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胡美強;王婧荷 |
| 地址: | 201802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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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梯 系統 | ||
1.一種電梯系統,其包括一第一邏輯單元、多個終端減速開關及一第一檢測單元,該第一邏輯單元利用該第一檢測單元檢測電梯的位置和速度,其特征在于,該電梯系統還包括一第二邏輯單元及一第二檢測單元,該第二邏輯單元利用該第二檢測單元檢測電梯的位置和速度,該第一邏輯單元與該第二邏輯單元對電梯的位置和速度的檢測相互獨立、并且能夠獨立地控制電梯減速或急停,該第一邏輯單元與該第二邏輯單元還互相監測對方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系統,其特征在于,每個終端減速開關均對應有一標準位置、一位置誤差限制值及一速度限制值;
該第一邏輯單元檢測每個終端減速開關動作時電梯的位置,并與該終端減速開關對應的標準位置相比較,若差值超出該終端減速開關對應的位置誤差限制值,則控制電梯減速;該第一邏輯單元還檢測每個終端減速開關動作時電梯的速度,若超出該終端減速開關對應的速度限制值,則控制電梯急停;
該第二邏輯單元檢測每個終端減速開關動作時電梯的位置,并與該終端減速開關對應的標準位置相比較,若差值超出該終端減速開關對應的位置誤差限制值,則控制電梯減速;該第二邏輯單元還檢測每個終端減速開關動作時電梯的速度,若超出該終端減速開關對應的速度限制值,則控制電梯急停。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梯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邏輯單元與該第二邏輯單元的互相監測為:該第一邏輯單元與該第二邏輯單元定期地互相發送用于表征工作狀態正常的表征數據;若該第一邏輯單元超出一第一時間仍未收到來自該第二邏輯單元的表征數據,則在電梯停止時禁止電梯再次啟動、在電梯運行時控制電梯減速;若該第二邏輯單元超出一第二時間仍未收到來自該第一邏輯單元的表征數據,則在電梯停止時禁止電梯再次啟動、在電梯運行時控制電梯急停。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邏輯單元與該第二邏輯單元互相發送檢測到的電梯速度,若該第一邏輯單元與該第二邏輯單元檢測到的電梯速度不一致,則控制電梯急停或禁止電梯再次啟動。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系統,其特征在于,在電梯運行過程中,該第二邏輯單元持續地檢測電梯的速度、并與電梯的額定速度相比較,若差值超過一超速限制值,則控制電梯急停。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梯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梯系統包括一終端減速保護繼電器,該終端減速保護繼電器的觸點與該電梯系統的抱閘接觸器及主回路接觸器串聯、并串聯于該電梯系統的變頻器的信號公共端回路中,當需要控制電梯急停時,該第一邏輯單元和/或該第二邏輯單元控制該終端減速保護繼電器釋放。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梯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邏輯單元和/或該第二邏輯單元對該終端減速保護繼電器進行防粘連檢測,若發現該終端減速保護繼電器的觸點發生粘連,則禁止電梯再次啟動。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梯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終端減速保護繼電器具有一副觸點,并采用方案一和/或方案二:方案一,該副觸點輸入至該第一邏輯單元,該防粘連檢測為:在電梯每次停止時,該第一邏輯單元均主動控制該終端減速保護繼電器進行釋放、并檢測該終端減速保護繼電器的觸點是否能夠斷開,若能夠斷開則判定未發生粘連,若不能夠斷開則判定發生粘連;方案二,該副觸點輸入至該第二邏輯單元,該防粘連檢測為:在電梯每次停止時,該第二邏輯單元均主動控制該終端減速保護繼電器進行釋放、并檢測該終端減速保護繼電器的觸點是否能夠斷開,若能夠斷開則判定未發生粘連,若不能夠斷開則判定發生粘連。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梯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梯系統能夠進行自學習運行,該自學習運行為:電梯在井道中連續運行,該第一邏輯單元向該第二邏輯單元發送一自學習命令,以命令該第二邏輯單元與該第一邏輯單元同時對井道數據進行自學習。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梯系統,其特征在于,在該自學習運行中,該第一邏輯單元及該第二邏輯單元記錄每層樓的平層開關動作時電梯的位置及每個終端減速開關動作時電梯的位置,并將每個終端減速開關動作時電梯的位置作為該終端減速開關對應的標準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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