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方法和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189986.8 | 申請日: | 2011-07-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558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23 |
| 發明(設計)人: | 朱志科;張勇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先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58 | 分類號: | H04L12/58 |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何新平 |
| 地址: | 200127 上海市閔***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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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im 方式 實現 業務 信息 即時 傳遞 方法 系統 | ||
1.一種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系統是利用IM系統實現信息即時傳遞功能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系統包括一個信息發送方、一個IM服務器及一個信息接收方,所述信息發送方與信息接收方通過IM服務器進行溝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發送方通過IM網絡向IM服務器發送業務信息,所述IM服務器通過IM網絡向信息接收方轉發信息發送方發送的信息。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接收方通過IM網絡向IM服務器發送業務處理信息,所述IM服務器通過IM網絡向信息發送方轉發信息接收方發送的業務處理信息。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一項所述的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IM系統對信息發送方與信息接收方在處理信息過程中所進行的溝通及溝通的內容進行記錄。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IM系統記錄的內容與業務信息進行關聯。
7.一種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在IM系統中提供一個IM服務器,供信息發送方與信息接收方在IM網絡中進行業務溝通。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IM系統對在信息發送發于信息接收方在處理信息過程中進行的溝通與溝通的內容進行記錄。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IM系統記錄的內容與業務信息相關聯。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以IM方式實現業務信息即時傳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發送方和信息接收方是在IM網絡上通過IM服務器實現業務信息傳遞與溝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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