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汽車電機制動和ABS制動協調控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176461.0 | 申請日: | 2011-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035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04 |
| 發明(設計)人: | 趙航;王仁廣;史廣奎;王斌;孔治國;陳紅濤;王偉;張林濤;于潮;蔡群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 |
| 主分類號: | B60T8/17 | 分類號: | B60T8/17;B60T8/176;B60T8/58;B60L7/10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責任專利代理事務所 12201 | 代理人: | 李麗萍 |
| 地址: | 300162 ***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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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電機 制動 abs 協調 控制 方法 | ||
1.一種汽車電機制動與ABS制動的協調控制方法,其中,所采用的控制裝置包括均與一控制系統(1)連接的電機系統(2)、ABS制動系統(3)和速度傳感器(4),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所述速度傳感器(4)采集汽車輪速信號;
步驟二、路面識別:所述控制系統(1)根據對汽車輪速信號的處理結果實時判定車輪實際的路面附著系數,
步驟三、確定汽車所需的制動力大小,并據此:
設定所述ABS制動系統(3)中液壓制動力大小,以保證此范圍內車輪在ABS系統進行調節時不被抱死,剩余制動力需求則由所述電機系統(2)提供;所述控制系統(1)及時監控所述電機系統(2)的回饋制動能力;
步驟四、控制系統(1)判斷所述電機系統(2)的回饋制動能力是否達到目標值;
步驟五、若判斷結果為所述電機系統(2)的回饋制動能力未達到目標值,則所述控制系統(1)及時加大所述ABS制動系統(3)的液壓力,并返回步驟四;若結果為所述電機系統(2)的回饋制動能力達到目標值,則汽車產生制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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