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生產口服類戒煙食品的專用糖漿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141661.2 | 申請日: | 2011-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291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02 |
| 發明(設計)人: | 沈后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沈后平 |
| 主分類號: | A23L1/09 | 分類號: | A23L1/09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1643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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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生產 口服 戒煙 食品 專用 糖漿 | ||
1.本發明所述的戒煙食品專用糖漿的制備,包括選料、粉碎、浸泡、煎煮、濾液、濃縮制成,在濃縮的過程中使用添加劑、環糊精尼古丁和抑煙成份;其特征在于,所選原料采用天冬、魚腥草、枸杞、桔梗、陳皮、茯苓、川貝、遠志、羅漢果等藥食同源植物;其比例為:
天冬15%-20%,
魚腥草20%-30%,
枸杞15%_20%,
桔梗10%-15%,
陳皮5%-8%,
茯苓10%-15%,
川貝5%-8%,
遠志10%-15%,
羅漢果10%-15%。
2.按權利要求1所說的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蜂蜜的用量占戒煙糖漿總量的的1/2-2/3。
3.按權利要求1所說的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所得戒煙糖漿成品濃度為30波美。
4.按權利要求1所說的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尼古丁用量是成品糖漿的0.5-0.6%。
5.按權利要求1所說的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添加劑為磷脂、山梨酸鉀,其與專用糖漿的重量比為:磷脂10%-15%,
山梨酸鉀0.1%-0.15%。
6.本發明所述的尼古丁緩釋機制,指經過環糊精工藝處理過的尼古丁。
7.本發明所述的抑煙成份為甘草、維C、薄荷;其配比為:
甘草45%-50%,
維C??10%-15%,
薄荷45%-50%,
與專用糖漿的重量比為:1/10。
8.本發明所述的戒煙專用糖漿成品,只可用于戒煙食品的制作;所生產的戒煙食品應以木糖醇取代蔗糖;制成的戒煙食品單位含量不應超過0.3g專用糖漿。
9.本發明所述的戒煙專用糖漿,在制作過程中,為避免尼古丁的損耗,環糊精尼古丁應在糖漿溫度降至60℃時再加入。
10.本發明的特點還在于,把磷脂應用于戒煙食品的制備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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