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燈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126534.5 | 申請日: | 2011-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786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14 |
| 發明(設計)人: | 巖崎和則;杉江良裕 | 申請(專利權)人: | 市光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8/12 | 分類號: | F21S8/12;F21V19/00;F21V17/00;F21V14/04;F21V7/06;F21W101/02;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張敬強;李家浩 |
| 地址: | 日本神***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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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燈具 | ||
1.一種車輛用燈具,由兩個光源·反射面單元構成,其特征在于,
具備:
由第一半導體型光源、和將來自上述第一半導體型光源的光作為規定的配光圖案進行反射照射的第一反射面構成的第一光源·反射面單元;
由第二半導體型光源、和將來自上述第二半導體型光源的光作為規定的配光圖案進行反射照射的第二反射面構成的第二光源·反射面單元;
配置在上述第一光源·反射面單元和上述第二光源·反射面單元之間,并保持上述第一光源·反射面單元和上述第二光源·反射面單元的托架;
連續地設置在上述第一反射面和上述第二反射面之間,而且來自上述第一半導體型光源的光及來自上述第二半導體型光源的光不入射的中間無效反射面;以及
使來自上述第一半導體型光源的光及來自上述第二半導體型光源的光反射到上述中間無效反射面的附加反射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一反射面由設置在固定反射器上的第一固定反射面、和設置在可動反射器上的第一可動反射面構成,
上述第二反射面由設置在固定反射器上的第二固定反射面、和設置在可動反射器上的第二可動反射面構成,
上述第一固定反射面及上述第二固定反射面包括:在上述可動反射器位于第一位置時對規定的第一配光圖案進行反射照射的第一配光圖案用固定反射面;以及在上述可動反射器位于第二位置時對規定的第二配光圖案進行反射照射的第二配光圖案用固定反射面,
上述第一可動反射面及上述第二可動反射面包括在上述可動反射器位于第二位置時,對規定的第二配光圖案進行反射照射的第二配光圖案用可動反射面,
上述中間無效反射面連續地設置在上述第一固定反射面的比上述第一配光圖案用固定反射面靠外側的上述第二配光圖案用固定反射面與上述第二固定反射面的比上述第一配光圖案用固定反射面靠外側的上述第二配光圖案用固定反射面之間,
上述附加反射面位于在位于上述第二位置時的上述可動反射器中的、上述第一半導體型光源及上述第二半導體型光源的能量分布中的高能量的范圍以外的范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一反射面由設置在固定反射器上的第一固定反射面構成,
上述第二反射面由設置在固定反射器上的第二固定反射面構成,
上述第一固定反射面及上述第二固定反射面由對規定的配光圖案進行反射照射的反射面構成,
上述中間無效反射面連續地設置在上述第一固定反射面和上述第二固定反射面之間,
上述附加反射面位于上述固定反射器中的、上述第一半導體型光源及上述第二半導體型光源的能量分布中的高能量的范圍以外的范圍。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固定反射器及上述可動反射器形成為旋轉拋物面形狀。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固定反射器形成為旋轉拋物面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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