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桃子酒飲品及其制備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113783.0 | 申請日: | 2011-05-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665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07 |
| 發明(設計)人: | 賴大昌;趙澤先 | 申請(專利權)人: | 賴大昌;趙澤先 |
| 主分類號: | C12G3/02 | 分類號: | C12G3/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51700 貴州*** | 國省代碼: | 貴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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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桃子 飲品 及其 制備 工藝 | ||
1.一種桃子酒飲品及其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本發明的配方及含量是生產1000kg桃酒需要:桃子700kg-800kg、優質大曲酒350kg-400kg、蜂蜜2.5kg-3.5kg。
2.一種桃子酒飲品及其制備工藝,其工藝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1)選種(2)桃子果肉和果核分離(3)果仁與果核分離(4)切片(5)混合(6)榨汁(7)一次發酵(8)一過濾(9)調配(10)二次發酵(11)澄清(12)二過濾(13)檢驗、裝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桃子酒飲品及其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選用鮮紅沒有發霉的優質桃子作為原料。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桃子酒飲品及其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將優質桃子進行肉核分離后再進行核仁分離。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桃子酒的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對桃子果肉和桃仁進行切片,將桃子果肉片和桃子仁片進行混合后進行發酵,發酵過程中溫度控制在25-30℃,時間為50-60天,完成一次發酵。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桃子酒飲品及其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將一次發酵好的桃子酒進行真空過濾,防止一次發酵的桃酒被氧化。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桃子酒飲品及其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往濾液中按比例加入優質大曲酒和優質蜂蜜,完成一次調配。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桃子酒飲品及其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將一次調配后的桃酒進行二次發酵,發酵溫度25-30℃,時間為70天-90天,完成二次發酵。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桃子酒飲品及其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將二次發酵后的桃酒進行澄清,過濾,檢驗合格后進行裝瓶,封口,貼標,裝箱,得到優質桃子酒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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