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輛的軟件更新方法和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093352.2 | 申請日: | 2011-04-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369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7 |
| 發明(設計)人: | 李徐鵬;喻小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445 | 分類號: | G06F9/445;B60R16/02;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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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軟件 更新 方法 系統 | ||
1.一種車輛的軟件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車載電腦和至少一個安裝有軟件的智能裝置,所述車載電腦和智能裝置之間通過有線網絡進行連接,所述方法用到存儲有軟件的更新服務器,所述更新服務器與車載電腦之間通過無線網絡進行連接,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車載電腦啟動并向更新服務器發送更新請求,所述更新請求中包括各智能裝置中軟件的版本信息;
B、更新服務器將接收到的各智能裝置中軟件的版本信息與自身存儲的相對應軟件的版本信息進行對比,以查找更新服務器上是否有版本高于智能裝置中相應軟件版本的可更新軟件;若沒有,則結束更新;若有,則更新服務器將所述可更新軟件通過無線網絡發送給車載電腦;
C、車載電腦判斷車輛是否停止,若未停止,則等待車輛停止或結束更新;若停止,則運行自帶的更新程序,將接收到的可更新軟件更新到對應的智能裝置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件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線網絡為CAN網絡。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件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網絡為GPRS、GSM或3G網絡。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件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A中,當車輛點火開關從off位置轉動到ACC位置或發動機點火位置時,車載電腦啟動并向更新服務器發送更新請求。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件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更新請求中還包括各智能裝置中軟件的最近更新時間和與該軟件對應的硬件版本信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件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軟件更新方法還包括位于步驟B和C之間的步驟D,
D、若更新服務器上有所述可更新軟件,則更新服務器將可更新軟件與更新請求中的不能更新的軟件版本之間進行兼容性判斷,只將那些與更新請求中的不能更新的軟件相兼容的可更新軟件發送給車載電腦。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件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中,所述判斷車輛是否停止的方法包括判斷車速是否為零,若車速為零,則車輛停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軟件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中,所述判斷車輛是否停止的方法還包括判斷駐車制動是否拉起和/或換擋桿是否在空擋,若駐車制動拉起和/或換擋桿在空擋,則車輛停止。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件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中,若判斷為停止,則車載電腦的顯示屏上彈出詢問是否更新的對話框,若操作人員向車載電腦輸入更新指令,則車載電腦運行自帶的更新程序,若操作人員向車載電腦輸入不更新指令,則車載電腦不運行自帶的更新程序。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件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裝置包括ABS、ESP和/或EMS。
11.一種車輛的軟件更新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載電腦、存儲有軟件的更新服務器和至少一個安裝有軟件的智能裝置,所述更新服務器與車載電腦之間通過無線網絡進行連接,所述車載電腦和智能裝置之間通過有線網絡進行連接;?
車載電腦啟動并向更新服務器發送更新請求,所述更新請求中包括各智能裝置中軟件的版本信息;
更新服務器將接收到的各智能裝置中軟件的版本信息與自身存儲的相對應軟件的版本信息進行對比,以查找更新服務器上是否有版本高于智能裝置中相應軟件版本的可更新軟件;若沒有,則結束更新;若有,則更新服務器將所述可更新軟件通過無線網絡發送給車載電腦;
車載電腦判斷車輛是否停止,若判斷為未停止,則等待車輛停止或結束更新;若判斷為停止,則運行自帶的更新程序,將接收到的軟件更新到對應的智能裝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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