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移動式作業(yè)機具的輔助驅動裝置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087167.2 | 申請日: | 2011-0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899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9-21 |
| 發(fā)明(設計)人: | A·邁格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25/06 | 分類號: | B60K25/06;B60K17/2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曹若;梁冰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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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式 作業(yè) 機具 輔助 驅動 裝置 | ||
1.移動式作業(yè)機具(1)的輔助驅動裝置,具有電子控制單元(14)用于操作布置在變速箱(6)和動力輸出軸(10)之間的動力輸出軸離合器(12),其特征在于,控制單元(14)具有法蘭連接功能單元,其在激活時修正動力輸出軸(10)優(yōu)選相對于附加裝置的驅動軸的旋轉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輔助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法蘭連接功能單元利用相對于輔助驅動裝置(2)的額定扭矩強烈限制的扭矩最小地轉動動力輸出軸(1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輔助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旋轉位置修正使得動力輸出軸(10)以小于動力輸出軸(10)上構造的花鍵軸輪廓的齒距的旋轉角度轉動。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輔助驅動裝置,特征在于具有用來激活法蘭連接功能單元的外部操作開關(24)。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輔助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法蘭連接功能單元以最多為額定操作能量的20%的操作能量來觸發(fā)動力輸出軸離合器(12)。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輔助驅動裝置,特征在于具有連接在控制單元(14)上用來檢測作業(yè)機具(1)驅動馬達(4)轉速的傳感器,僅當該傳感器將怠速轉速信號輸出給控制單元(14)時,才能激活法蘭連接功能單元。
7.用來將加工機械連接到作為能量源的移動式作業(yè)機具(1)的輔助驅動裝置(2)上以及/或者與其分離的方法,包括以下方法步驟:
-使加工機械的驅動軸靠近輔助驅動裝置(2)的動力輸出軸(10)的端側花鍵軸輪廓,
-檢查動力輸出軸(10)相對于加工機械地驅動軸的相對位置,并且
-根據相對位置的檢查結果,選擇地觸發(fā)輔助轉動裝置(2)的法蘭連接功能,以便電子控制地修正動力輸出軸(10)相對于驅動軸的旋轉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特征在于具有以下附加方法步驟:
-檢測移動式作業(yè)機具(1)的驅動馬達(4)的轉速,并且
-僅當驅動馬達(4)以怠速轉速運轉時,才允許觸發(fā)法蘭連接功能。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特征在于具有以下附加方法步驟:
-以小于離合器(12)額定操作能量的操作能量來操作動力輸出軸(10)和作業(yè)機具(1)驅動馬達變速箱(6)之間的離合器(12)。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最多額定操作能量的20%的操作能量來操作離合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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