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從尾礦中提取鈮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084545.1 | 申請日: | 2011-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6817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李保衛;李解;張邦文;王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內蒙古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C22B1/00 | 分類號: | C22B1/00;C22B3/06;C22B34/24 |
| 代理公司: | 包頭市專利事務所 15101 | 代理人: | 莊英菊 |
| 地址: | 014010 內蒙***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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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尾礦 提取 方法 | ||
1.從尾礦中提取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1)浮選:用浮選的方法處理尾礦,得粗鈮鐵精礦物;(2)微波磁化焙燒:在浮選出的粗鈮鐵精礦中加入碳質還原劑,碳質還原劑的加入量為粗鈮鐵精礦總量的0.1%~3%,通入保護氣體,流速:2-5L/min,微波磁化焙燒溫度為500℃~750℃,得到含鈮磁鐵礦;(3)弱磁選:將含鈮磁鐵礦球磨,粒度:350-450目,磁場強度:30-95KA/m,加入工業酒精,工業酒精的加入量為弱磁選選礦用水量的30%-70%,將磁鐵礦選出,從而使含鈮礦物富集在磁選尾礦中;(4)酸浸:將富集在磁選尾礦中的鈮礦物用濃酸在高壓反應釜中浸出,濃酸的摩爾濃度為11~12mol/L,浸出時間為60~120min,浸出的溫度為150~250℃,獲得鈮精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尾礦中提取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尾礦的原礦選用含鈮和赤鐵礦的礦物。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尾礦中提取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碳質還原劑為納米碳粉、活性炭、木炭、煙煤、無煙煤或焦炭中一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尾礦中提取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微波磁化焙燒時焙燒爐中保護氣體采用氬氣、氮氣。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從尾礦中提取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浸出所用的濃酸為硫酸、鹽酸、硝酸的一種或幾種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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