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皮革加工廢水的處理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079680.7 | 申請日: | 2011-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183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0 |
| 發明(設計)人: | 高迎新;趙云;丁然;張昱;楊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C02F1/72;C02F1/76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周長興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18號***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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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皮革 加工 廢水 處理 方法 | ||
1.一種用于皮革加工廢水的處理方法,其主要步驟為:
1)向皮革加工廢水中加入3-10mg/l的氧化劑,同時或分步加入5-25mg/l鋁系混凝劑,進行氧化吸附折流反應;
2)將步驟1處理的出水進行固液分離;
3)向步驟2固液分離后的出水加含氯類氧化劑,有效氯加入量5-50mg/l,進行氧化反應后即可排放。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中,步驟1中的皮革加工廢水是指經常規生化處理后的廢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中,步驟1中的氧化劑為高錳酸鹽、高鐵酸鹽、高氯酸鹽中的一種或幾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中,步驟1中的鋁系混凝劑為硫酸鋁、氯化鋁、聚合氯化鋁中的一種或幾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中,步驟1中的氧化吸附折流反應時間為5-30min。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中,步驟2中固液分離時加入絮凝劑,加入量為2-8mg/l。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方法,其中,絮凝劑為聚丙烯酰胺。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中,步驟2中的固液分離采用氣浮或過濾工藝,過濾器包括砂濾器、保安過濾器、纖維過濾器、膜過濾器或金屬過濾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處理方法,其中,氣浮水力停留時間為10-30min;過濾濾速為5-10m/h。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中,步驟3中的氧化反應時間至少為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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