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及其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49941.0 | 申請日: | 2011-03-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392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03 |
| 發明(設計)人: | 姚楠;李小年;邵燕;馬華鋒;韓倩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B01J29/44 | 分類號: | B01J29/44;C10G2/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正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201 | 代理人: | 黃美娟;俞慧 |
| 地址: | 310014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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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負載 雙金屬 催化劑 及其 應用 | ||
1.一種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是在酸性氧化物載體上負載鈷和貴金屬助劑或者負載鈷和貴金屬助劑的氧化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將鈷的前驅體鹽和貴金屬助劑的前驅體鹽、高分子化合物同時加入到含水的有機溶劑中,通過在50~200℃進行處理得到膠體溶液;所述的貴金屬助劑選自下列一種或任意幾種:Pd、Pt、Ru;所述的高分子化合物為聚乙二醇;以含水的有機溶劑和液體高分子化合物的總體積為100vol.%計,所述高分子化合物的體積百分比為0.5~10vol.%;所述鈷的前驅體鹽與貴金屬助劑的前驅體鹽按照鈷與貴金屬助劑的原子比為1∶0.005-0.1投料;
(b)將酸性氧化物載體加入到由(a)步驟得到的膠體溶液中進行攪拌處理,然后除去溶劑得到膠狀固體;所述的酸性氧化物載體與步驟(a)中的鈷的投料重量比為100∶1~30;
(c)將由步驟(b)制得的膠狀固體于200~600℃的溫度條件下焙燒去除高分子化合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是在酸性氧化物載體上負載鈷和貴金屬助劑,所述的制備方法中,步驟
(c)所得的產物還需要進行下列處理:將由步驟(c)制得的產物在H2于300~500℃進行還原處理,即得到所述的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酸性氧化物載體是微孔分子篩,選自下列一種或任意幾種的混合:A,ZSM-5,Y,β,M。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酸性氧化物載體是ZSM-5。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步驟(a)所述的有機溶劑選自下列一種或任意幾種的組合:甲醇、乙醇、丙醇、丁醇、乙二醇、丁二醇、丙二醇、丙三醇。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步驟(a)所述的聚乙二醇的分子量為400-800。
7.如權利要求1或所述的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鈷的前驅體鹽和貴金屬助劑的前驅體鹽各自選自硝酸鹽或硝酸鹽衍生物。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步驟(a)中鈷的前驅體鹽的質量與含水的有機溶劑的體積之比為0.002~0.05g/ml,含水的有機溶劑中有機溶劑和水的體積比為1∶10~10∶1。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載型雙金屬催化劑在費托合成反應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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