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橋式行車和防止從橋式行車突出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65425.0 | 申請日: | 2010-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392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2-20 |
| 發明(設計)人: | 泉孝憲 | 申請(專利權)人: | 村田機械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6C15/00 | 分類號: | B66C15/00;B66C11/04;B66C1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艷君;田軍鋒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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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行車 防止 突出 方法 | ||
1.一種橋式行車,由行駛部、使物品升降的升降裝置以及側方移動機構構成,其特征在于,
上述側方移動機構具備:由上述行駛部支承的基體;以及支承上述升降裝置的移動部,上述基體使上述移動部在向行駛部的側方突出的狀態與后退至行駛部的下部的狀態之間移動,
上述橋式行車具備卡合裝置,在上述移動部后退至上述行駛部的下部后的狀態下,該卡合裝置將上述移動部或上述升降裝置與上述基體或上述行駛部卡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式行車,其特征在于,
上述移動部或上述升降裝置具有具備卡合用的孔的部件,
上述卡合裝置具備:在與上述孔卡合的狀態和解除卡合的狀態之間進出的至少一個銷;以及上述至少一個銷的進出機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橋式行車,其特征在于,
上述移動部由支承上述升降裝置的頂部,和位于上述基體部與上述頂部的中間的中間部構成,
上述頂部和上述中間部分別具有具備卡合用的孔的上述部件,
上述卡合裝置使上述至少一個銷與上述頂部和上述中間部的各自的卡合用的孔卡合或解除卡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橋式行車,其特征在于,
上述卡合裝置使上述至少一個銷以下述方式進出:使上述至少一個銷通過一個行程與上述頂部和上述中間部的各自的卡合用的孔卡合,并且通過一個行程解除卡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橋式行車,其特征在于,
上述至少一個銷由俯視觀察時的位置不同的兩個銷構成,在上述頂部和上述中間部,上述卡合用的孔的俯視觀察時的位置不同。
6.一種防止從橋式行車突出的方法,該橋式行車由行駛部、使物品升降的升降裝置、以及具備由上述行駛部支承的基體和支承上述升降裝置并向側方移動的移動部的側方移動機構構成,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防止從橋式行車突出的方法中,執行以下步驟:
用于使上述移動部在向行駛部的側方突出的狀態與后退至行駛部的下部的狀態之間移動的步驟,以及
在上述移動部后退至上述行駛部的下部后的狀態下,用于將上述移動部或上述升降裝置與上述基體或上述行駛部卡合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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