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配重的帶驅動的電梯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65103.6 | 申請日: | 2010-03-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8180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14 |
| 發明(設計)人: | M.霍爾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力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0 | 分類號: | B66B11/00;B66B1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張祥 |
| 地址: | 芬蘭赫*** | 國省代碼: | 芬蘭;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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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配重 驅動 電梯 | ||
1.一種無配重的電梯,包括:
-轎廂(1)和框架結構(2),所述轎廂能夠相對于所述框架結構在豎直方向上運動;
-驅動系統,其包括至少一個驅動帶(3),該至少一個驅動帶在各自的多個滑輪之上運行;
-所述多個滑輪包括與所述框架結構連接的靜滑輪以及與所述轎廂連接的動滑輪,以使得當使用電梯時,所述動滑輪與所述轎廂一起運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動滑輪被布置在至少第一組件和第二組件中,其中所述第一組件固定到所述轎廂,所述第二組件通過所述驅動帶的張力的補償裝置(30)彈性連接到該第一組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動滑輪的第一組件包括與固定到轎廂(1)的第一支撐件(20)連接的多個第一滑輪(8),以及動滑輪的第二組件包括連接到浮動支撐件(21)的多個第二滑輪(9),所述浮動支撐件通過所述補償裝置(30)彈性連接到所述固定支撐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補償裝置(30)包括穿過所述固定支撐件的導引裝置(24,25)和所述浮動支撐件的導引裝置的至少一銷(22,23),以及作用于所述銷上的至少一彈性構件(26,27)。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構件(26,27)是壓縮彈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補償裝置(30)包括分別穿過所述固定支撐件和所述浮動支撐件的同軸的第一和第二套管(24,25)的左側銷(22)和右側銷(23),所述左側銷和右側銷的每個具有壓縮在該銷的頭部(22a)和同軸的所述第一和第二套管之一之間的彈簧(26,27),并且具有與所述頭部相對的鄰接抵靠另一同軸的套管的端部(22b)。
6.如權利要求1到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動滑輪的第一組件和第二組件彼此距離一定距離,以使補償裝置(30)引起所述帶的預張緊。
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系統的所述靜滑輪和所述動滑輪是共面的。
8.如權利要求7所述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輪被布置成滑輪組,每個滑輪組包括豎直地設置成一個在另一個之上的多個共面的滑輪,并且具有從該組的具有最大直徑的第一個滑輪逐漸減小到該組的具有最小直徑的最后一個滑輪的直徑。
9.如權利要求8所述電梯,其特征在于,包括被固定到所述電梯的框架結構的頂部的第一靜滑輪組、被固定到所述框架結構的底部的第二靜滑輪組、以及與所述轎廂連接的動滑輪,所述驅動帶具有相對的固定端部,該固定端部對應于所述第一和第二靜滑輪組進行定位。
1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帶(3)是扁平的帶,或具有至少一個與所述滑輪接觸的凸面或凹面的帶。
1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系統包括多個驅動帶(3a,3b),所述帶在所述第一和第二組件(9)的滑輪之上運行,其中所述第二組件通過所述補償裝置(30)被彈性連接到所述第一組件。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系統的所述帶(3a,3b)的每個具有第一終端和第二終端,所述帶的第一終端被固定到共有的終端組件(p3);每個帶(3a?3b)的第二終端通過各自的帶張緊裝置(30a,30b)被固定到各自的終端組件(P4a;P4b)。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張緊裝置(30a,30b)包括錨定螺栓(P4a;P4b),各個帶(3a,3b)被固定到所述錨定螺栓,該錨定螺栓是可旋轉的以調節所述帶的張力,所述錨定螺栓的頭部被固定到桿(41,42);所述桿的遠端作用于銷(42,43);該銷能夠在槽中軸向運動并且由彈性構件(44,45)偏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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