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鈦酸鋰、其制造方法、所述制造方法中所用的漿料、含有所述鈦酸鋰的電極活性材料和使用所述電極活性材料的鋰二次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64397.0 | 申請日: | 2010-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7098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07 |
| 發明(設計)人: | 本間昌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石原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4/485 | 分類號: | H01M4/485;C01G23/00;H01M4/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彭飛;林柏楠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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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鈦酸鋰 制造 方法 所用 漿料 有所 述鈦酸鋰 電極 活性 材料 使用 二次 電池 | ||
1.含碳的鈦酸鋰,
其中在使用所述鈦酸鋰作為使用金屬鋰作為負極的鋰二次電池的正極活性材料的情況下,相對于在0.25C放電速率下的放電容量,所述鈦酸鋰表現出75%或更高的在30C放電速率下的放電容量。
2.根據權利要求1的鈦酸鋰,其中所述鈦酸鋰包含次級粒子,且碳存在于該次級粒子內。
3.制造含碳的鈦酸鋰的方法,包括將至少包含鋰化合物、鈦化合物、表面活性劑和碳材料的漿料干燥,和然后在惰性氣氛中燒制。
4.根據權利要求3的方法,包括將粉狀碳材料添加到至少包含鋰化合物、鈦化合物和表面活性劑的介質液體中,以制備所述漿料。
5.根據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相對于所述漿料的固含量,所述表面活性劑的量為0.25重量%或更大。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干燥是干法造粒。
7.根據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所述干法造粒是噴霧干燥。
8.根據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
9.根據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所述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是聚氧乙烯烷基醚。
10.漿料,至少包含鋰化合物、鈦化合物、表面活性劑和碳材料。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漿料,其中所述漿料具有80或更低的L值,該L值是使用分光比色計在SCE(排除鏡面反射光)條件下測得的。
12.包含碳材料的鈦酸鋰前體,其通過干燥權利要求10的漿料獲得。
13.包含碳材料的鈦酸鋰,其通過燒制權利要求12的鈦酸鋰前體獲得。
14.電極活性材料,其包含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鈦酸鋰。
15.鋰二次電池,其使用權利要求14的電極活性材料作為正極或負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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