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利用與血管肽-2類似物結合的抗癌劑治療卵巢癌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80027564.4 | 申請日: | 2010-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107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20 |
| 發(fā)明(設計)人: | 讓-保羅·卡斯泰恩;米歇爾·德默勒;貝蒂·勞倫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吉奧開米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47/48 | 分類號: | A61K47/48;A61K31/337;A61P3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李丙林;張英 |
| 地址: | 加拿大*** | 國省代碼: | 加拿大;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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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利用 血管 類似物 結合 抗癌劑 治療 卵巢癌 | ||
1.一種治療患有原發(fā)于卵巢的癌癥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給予有效量的結合物,所述結合物包含:
(a)抗癌劑;和
(b)多肽,包含與TFFYGGSRGKRNNFKTEEY(SEQ?ID?NO:97)具有至少80%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其中,所述多肽結合至所述抗癌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劑選自由紫杉醇、長春堿、長春新堿、依托泊苷、多柔比星、環(huán)磷酰胺、泰索帝、美法侖、和苯丁酸氮芥組成的組。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劑為紫杉醇。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肽包含與SEQ?ID?NO:97的序列具有至少90%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肽包含SEQ?ID?NO:97的氨基酸序列。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肽由SEQ?ID?NO:97的氨基酸序列組成。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結合物以100mg/m2至2000mg/m2的劑量給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結合物以300mg/m2至1000mg/m2的劑量給予。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結合物是靜脈內給予。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已轉移至卵巢外的至少一個部位,并且所述方法對治療所述轉移有效。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已轉移至所述患者的腦外的至少一個部位。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已轉移至所述患者的骨盆外。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已轉移至腦、肺、肝、或它們的組合。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已轉移至淋巴系統(tǒng)。
15.根據權利要求1-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包含測定為具有耐藥性的細胞。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細胞表達MDR1。
17.根據權利要求15-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對紫杉醇治療或用紫杉烷衍生物治療具有耐受性。
18.根據權利要求1-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給予第二抗癌治療。
19.根據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之前已接受另一種化療劑。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對所述之前已接受的化療劑具有耐受性。
21.根據權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之前已接受的化療劑為紫杉醇、鉑基藥劑、烷化劑、或它們的組合。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鉑基藥劑為卡鉑或順鉑。
23.根據權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之前已接受卡鉑-紫杉醇聯合治療。
24.根據權利要求1-2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為卵巢上皮癌或卵巢腺癌、或其轉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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