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15299.8 | 申請日: | 2010-0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6518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29 |
| 發明(設計)人: | 味村政秀;新妻桂一郎;鈴木仁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15/20 | 分類號: | B60L15/20;B60K7/00;B62K25/20;B62M7/12;F16D4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岳雪蘭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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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車輛 | ||
1.一種電動車輛,具有:能夠搖動地被軸支承在車架上并且能夠旋轉 地軸支承后輪(WR)的搖臂(12);以從車身側面看與所述后輪(WR)重 疊的方式配置在所述搖臂(12)內且向后輪(WR)供給旋轉驅動力的電動 機(50),所述電動車輛的特征在于,
在所述電動機(50)和所述后輪(WR)之間設置有連接/切斷機構(40), 在車輛開動時,在所述電動機(50)達到規定轉速以上之前,所述連接/切 斷機構(40)切斷旋轉驅動力的傳遞。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50)的 旋轉驅動力通過所述連接/切斷機構(40)傳遞到所述減速機構(70),并從 該減速機構(70)傳遞到所述后輪(WR)。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切斷機 構(40)是離心式離合器(4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機(50)是由固定在所述搖臂(12)上的定子(51)及固定在 圓筒狀的電動機驅動軸(53)上的轉子(52)構成的內轉子式電動機,
所述離心式離合器(40)由設置有所述離心式離合器(40)的離合器蹄 塊(44)的傳動板(42)、和通過所述離合器蹄塊(44)的摩擦阻力而從動 旋轉的離合器外座圈(41)構成,
在所述電動機驅動軸(53)的一端部固定有所述傳動板(42),
固定有所述離合器外座圈(41)的輸出軸(43)旋轉自如地穿插在所述 電動機驅動軸(53)中,
通過所述輸出軸(43)向所述減速機構(70)傳遞旋轉驅動力。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搖臂(12)是僅形成在車寬方向左側的懸臂式結構,
從所述搖臂(12)的車寬方向左側開始依次配置有所述離心式離合器 (40)、所述電動機(50)和所述減速機構(70)。
6.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搖臂(12a)是僅形成在車寬方向左側的懸臂式結構,
從所述搖臂(12a)的車寬方向左側開始依次配置有所述減速機構(130)、 所述電動機(100)和所述離心式離合器(150)。
7.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
具有固定在所述搖臂(12)上并覆蓋所述定子(51)的定子罩(58),
在所述定子罩(58)上設置有軸承部(59),
所述輸出軸(43)通過在所述電動機(50)的車寬方向的一側形成在所 述搖臂(12)上的軸承部(60)及設置在所述定子罩(58)上的軸承部(59), 在所述電動機(50)的車寬方向左右兩側進行兩點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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