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鋰二次電池用正極活性材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03772.0 | 申請日: | 2010-0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654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30 |
| 發明(設計)人: | 張誠均;樸洪奎;樸信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LG化學 |
| 主分類號: | H01M4/48 | 分類號: | H01M4/48;H01M4/58;H01M10/36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楊海榮;穆德駿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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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二次 電池 正極 活性 材料 | ||
1.一種正極活性材料,其包含:
由式(1)表示的鋰鎳-錳-鈷氧化物,其中在所述氧化物的表面涂布有離子傳導性固體化合物和導電碳:
LixMyO2???????(1)
其中M是Ni1-a-bMnaCob(0.05≤a≤0.4,0.1≤b≤0.4,0.4≤(1-a-b)≤0.9),x+y為約2且0.95≤x≤1.1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鋰鎳-錳-鈷氧化物包含由微細粒子的聚集體構成的具有聚集結構的粒子。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鋰鎳-錳-鈷氧化物具有不大于8μm的平均粒徑D50。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鋰鎳-錳-鈷氧化物包含平均粒徑D90為0.01~5μm的微細粒子的聚集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導電碳是選自如下的至少一種:天然石墨、人造石墨、碳黑、乙炔黑、科琴黑、槽法碳黑、爐黑、燈黑、夏黑和碳纖維。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導電碳具有0.01~1μm的粒徑。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離子傳導性固體化合物是選自如下的至少一種:磷酸鋰、硫化鋰和鈦酸鑭鋰。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導電碳對離子傳導性固體化合物的含量比按重量%計為90∶10~10∶90。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離子傳導性固體化合物和所述導電碳完全或部分地涂布至所述鋰鎳-錳-鈷氧化物的表面。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鋰鎳-錳-鈷氧化物總表面的20%~80%涂覆有所述離子傳導性固體化合物和所述導電碳。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活性材料的總重量,涂覆量為0.5~10重量%。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離子傳導性固體化合物和所述導電碳各自為涂布至所述鋰鎳-錳-鈷氧化物表面的獨立相。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離子傳導性固體化合物和所述導電碳以所述導電碳被捕集入所述離子傳導性固體化合物內部的復合形式涂布至所述鋰鎳-錳-鈷氧化物的表面。
14.一種鋰二次電池,其包含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正極活性材料。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鋰二次電池,其中所述鋰二次電池用作電動工具、電動車輛、電動雙輪車輛和/或電動高爾夫球車用的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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