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自拖式搬場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020656877.3 | 申請日: | 2010-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924333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10 |
| 發明(設計)人: | 沈日庚;蔣燕;周建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城市建設設計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E02D1/00 | 分類號: | E02D1/00;B66D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旭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20 | 代理人: | 鄭立 |
| 地址: | 200125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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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拖式搬場 設備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輸設備,尤其涉及一種自拖式搬場設備。
背景技術
在巖土工程勘察過程中,往往需要布置大量靜探孔。根據不同工程性質,靜探孔間距一般30~200m,因而靜探設備的搬場工作對工程進度影響較大,尤其是孔距比較大的工程,搬場工作費時很多。特別是車輛不能行駛的場地,如農田等,主要是采用人力搬場,而靜探設備的重量達500kg以上,人力搬場需4~5人拖拉,非常費力費時,場地不平時搬場更加困難。
因此,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致力于開發一種省時省力,方便高效的搬場設備。
實用新型內容
有鑒于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對于車輛不能行駛的場地,提供一種省時省力,方便高效的搬場設備。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自拖式搬場設備,包括靜探操作儀、動力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轉軸、固定物、纜繩,其中所述轉軸安裝于所述靜探操作儀上,并由所述動力設備帶動進行轉動,所述纜繩的一端與所述轉軸連接,另外一端與所述固定物連接,所述固定物位置固定。
在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中,所述自拖式搬場設備的底部安裝有輪子,所述輪子的數量是4個。
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較佳實施方式中,所述固定物為固定桿,所述固定桿伸入地面下1.0-1.5m。
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較佳實施方式中,所述纜繩的長度為30-40m。所述纜繩和所述轉軸的連接是可拆卸的,所述纜繩和所述固定物的連接是可拆卸的。
采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搬場設備,可以不用人力拖動,通過設備自拖進行搬場,特別是對于車輛不能行駛的場地,既提高了搬場效率,又省時省力。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作進一步說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拖式搬場設備,包括靜探操作儀1、動力設備2,還包括轉軸3、固定物5、纜繩4,其中轉軸3安裝于靜探操作儀1上,并由動力設備2帶動進行轉動,纜繩4的一端與轉軸3連接,另外一端與固定物5連接,固定物5位置固定。
其中,纜繩4長度為30-40m,固定物5為固定桿,固定桿伸入地面下1.0-1.5m,自拖式搬場設備的底部還安裝有輪子6。纜繩4和轉軸3的連接、以及纜繩4和固定桿的連接均為可拆卸的。動力設備2為柴油發動機。
使用本搬場設備時,首先將固定桿伸入地面下1.0-1.5m,然后將纜繩的一端固定在轉軸上,另一端固定在固定桿上,隨后啟動柴油發動機。發動機帶動轉軸開始轉動,并將纜繩環繞到轉軸上。因纜繩的另一端固定在固定桿上,從而帶動搬場設備移動,搬場設備底部的輪子可轉動,以協助其進行移動。操作人員可根據移動距離的遠近以及移動速度的需要,對發動機進行調整,通常將速度調至最低檔,使得搬場設備能順利完成進場。
固定桿通常為鐵質,可采用刺入或擊入的方法貫入地下,從而使其位置固定。
以上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無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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