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煙氣吸附凈化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597034.0 | 申請日: | 2010-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855651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6-08 |
| 發明(設計)人: | 趙國順;寧熙;蔣利韋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翔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90 | 分類號: | B01D53/90;B01D53/60;B01D46/30 |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81 | 代理人: | 薛祥輝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羅***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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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煙氣 吸附 凈化 裝置 | ||
1.一種煙氣吸附凈化裝置,包括具有煙氣進口(9)和煙氣出口(10)的吸收塔(2),所述吸收塔(2)的頂部設置吸附劑進料口(1),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塔(2)內還設有至少一個用于支撐吸附劑床層(4)的吸附劑下料透氣斗(5),所述吸附劑下料透氣斗(5)自上而下縮口設置,其底部設有向下通往所述吸收塔(2)外部的出料管(8),所述出料管(8)上安裝鎖氣器(7)。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吸附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進口(9)位于所述吸附劑下料透氣斗(5)下方,所述煙氣出口(10)位于所述吸附劑下料透氣斗(5)與所述吸附劑進料口(1)之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煙氣吸附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進口(9)和煙氣出口(10)分別位于所述吸收塔(2)的兩個相對的側壁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吸附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劑下料透氣斗(5)具有至少兩個,所有的吸附劑下料透氣斗(5)上端相連形成透氣斗組件,且所述透氣斗組件的邊緣連接至所述吸收塔(2)的側壁。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煙氣吸附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氣器(7)為電動回轉式鎖氣器。
6.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煙氣吸附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劑下料透氣斗(5)上方設有用于分配吸附劑的吸附劑分配斗(3),所述吸附劑分配斗(3)也自上而下縮口設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煙氣吸附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劑分配斗(3)與所述吸附劑下料透氣斗(5)的數量和位置相互對應。
8.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煙氣吸附凈化裝置,還包括至少一根自所述吸收塔(2)的側壁伸入所述吸收塔(2)內的氨氣噴入管(11),所述氨氣噴入管(11)位于所述吸附劑下料透氣斗(5)上方,且所述氨氣噴入管(11)上的噴孔(111)探入所述吸附劑床層(4)中。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煙氣吸附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氨氣噴入管(11)上設有噴孔(111)的部分的外表面還包覆保護網(112),所述保護網(112)帶有孔洞,所述孔洞的直徑小于所述噴孔(111)的直徑。
10.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煙氣吸附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塔(2)的底部通過密封隔板(6)密封,所述出料管(8)穿過所述密封隔板(6)向下通往所述吸收塔(2)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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