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83876.5 | 申請日: | 2010-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781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3-14 |
| 發明(設計)人: | 孫君毅;林炯宏;賴宏碩;林維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臺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04 | 分類號: | H04W4/04;B60R25/00 |
| 代理公司: | 隆天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鄭小軍;馮志云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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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自動 定位 智能 系統 | ||
1.一種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至少包括:
一車輛裝置,包括一控制模塊,該控制模塊輸出一控制信號;
一尋車模塊,包括一第一全球定位單元且與該控制模塊連接,并接收該控制信號;
一智能手機,具有一第二全球定位單元及一數據儲存單元;以及
一傳輸媒介,架構于連接該尋車模塊與該智能手機,使該兩者間得以相互傳輸數據;
其中,該第一全球定位單元根據該控制信號進行運作,且于該控制信號為禁能狀態時,該第一全球定位單元自動進行定位以取得目前該車輛裝置的一最后位置數據,并通過該傳輸媒介傳送該位置數據至該智能手機,使該智能手機記錄該位置數據于該數據儲存單元內,以供該智能手機啟動一尋車功能時的一參考數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其中當該控制信號為使能狀態時,該第一全球定位單元自動啟動運作。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其中該傳輸媒介包括:
一第一無線通信單元,設置于該尋車模塊內;以及
一第二無線通信單元,設置于該智能手機內,且與該第一無線通信單元相通信。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其中該第一無線通信單元與該第二無線通信單元為藍牙、WiFi、WiMax、Zigbee、UWB或SRD的無線通信模塊。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其中該尋車模塊更包括一第一處理單元及一存儲單元,且該尋車模塊的該第一全球定位單元、該第一無線通信單元與該存儲單元分別連接于該第一處理單元,以通過該第一處理單元將該第一全球定位單元及該第一無線通信單元收發的數據進行處理,并記錄于存儲單元內。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其中該控制模塊具有一第二處理單元,且該尋車模塊的該第一處理單元與該第二處理單元連接,以接收與處理由該第二處理單元傳送的該控制信號。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其中該智能手機具有全球定位系統功能及無線通信功能。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其中該控制信號由一被動式無鑰匙進入啟動系統或一車身控制模塊所產生,且該控制信號為鑰匙信號、儀表電源信號或引擎運轉信號。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其中該尋車模塊可拆卸且選擇性地與該車輛裝置的該控制模塊連接。
10.一種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至少包括:
一車輛裝置,包括一控制模塊,該控制模塊輸出一控制信號;
一智能手機,具有一全球定位單元及一數據儲存單元;
一尋車模塊,連接該智能手機,且接收該控制信號;以及
一傳輸媒介,架構于連接該控制模塊與該尋車模塊,以使該控制模塊與該智能手機間得以相互傳輸數據;
其中,該智能手機的該全球定位單元根據該控制信號進行運作,且于該控制信號為禁能狀態時,該智能手機的該全球定位單元自動進行定位以取得目前該車輛裝置的一最后位置數據,使該智能手機記錄該位置數據于該數據儲存單元內,以供該智能手機啟動一尋車功能時的一參考數據。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其中該尋車模塊具有一第一處理單元,該控制模塊具有一第二處理單元,且該傳輸媒介連接該尋車模塊的該第一處理單元與該控制模塊的該第二處理單元,以使兩者之間得以相互傳輸數據。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自動定位的智能尋車系統,其中該智能手機架構于插置在該尋車模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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