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不停車收費和人工收費合一車道的控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59502.X | 申請日: | 2010-1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7939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30 |
| 發明(設計)人: | 黃志道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中興軟件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B15/04 | 分類號: | G07B15/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00300 天津市空港***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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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停車 收費 人工 合一 車道 控制 方法 | ||
1.一種電子不停車收費和人工收費合一車道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到有車輛進入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車道;
在電子不停車收費模式下,若所述車輛完成電子不停車收費任務,則產生第一控制信號,控制所述ETC車道的擋桿抬起,放行所述車輛;否則,切換到人工收費模式,在所述人工收費模式下,對沒有完成電子不停車收費任務的車輛進行收費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沒有完成電子不停車收費任務的車輛具體為:
安裝有電子不停車收費車載單元,但在電子不停車收費模式下,無法完成收費交易的車輛;或
沒有安裝電子不停車收費車載單元的車輛。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沒有完成電子不停車收費任務的車輛為:安裝有電子不停車收費車載單元,但在電子不停車收費模式下,無法完成收費交易的車輛時,
所述在所述人工收費模式下,對沒有完成電子不停車收費任務的車輛進行收費處理的步驟具體包括:
將檢測到的安裝有電子不停車收費車載單元,但在電子不停車收費模式下,無法完成收費交易的車輛加入未處理隊列;
在所述人工收費模式下,依次從所述未處理隊列中取隊首車輛,并對所述隊首車輛進行收費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所述隊首車輛進行收費處理的步驟具體包括:
獲取抓拍到的所述車輛的車牌號信息;
接收輸入的所述車輛的車型信息;
若所述車牌號和所述車型信息匹配成功,則產生第一提示信息,用于提示車輛用戶刷卡交易,若檢測到交易成功的信號,則產生第二控制信號,控制所述ETC車道的擋桿抬起,放行所述隊首車輛,并將該車輛從所述未處理隊列中刪除。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輸入的所述車輛的車型信息后,還包括:
若所述車型信息與所述車牌號匹配不成功,則切換到異常狀態,并產生第二提示信息,用于提示重新輸入所述車輛的車型信息;
若重新輸入的車型信息與所述車牌號匹配成功,則產生第三提示信息,用于提示車輛用戶刷卡交易,若檢測到交易成功的信號,則產生第三控制信號,控制所述ETC車道的擋桿抬起,放行所述車輛。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沒有檢測到所述車輛用戶刷卡交易成功的信號,則該方法還包括:
切換到異常狀態,并產生第四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更改設置;
若檢測到更改設置成功的信號,則產生第五提示信息,用于提示重新輸入所述車輛的車型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沒有完成電子不停車收費任務的車輛為:沒有安裝電子不停車收費車載單元的車輛時,
所述在所述人工收費模式下,對沒有完成電子不停車收費任務的車輛進行收費處理的步驟具體包括:
在所述人工收費模式下,對所述沒有安裝電子不停車收費車載單元的車輛,在接收到收費完成的信號后,直接產生第四控制信號,控制所述ETC車道的擋桿抬起,放行所述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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