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廢氣處理系統及廢氣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556335.3 | 申請日: | 2010-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099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1 |
| 發明(設計)人: | 李津夏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01D53/90 | 分類號: | B01D53/90;B01D53/94;B01D53/60;F01N3/20;F01N3/023;F01N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王錦陽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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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廢氣 處理 系統 方法 | ||
1.一種廢氣處理方法,包括:
如果前/后溫差ΔT小于預定溫差X,通過將催化劑的溫度提高到預定值來對催化劑脫硫,同時噴射還原劑;
確定脫硫之后的行駛距離、燃料消耗量或行駛時間是否超過第一參考值;
通過檢測燃料量來確定是否補充燃料;以及
確定是否補充高硫燃料,如果第一參考值沒有超過預定值,則補充燃料,并且在噴射還原劑的過程中溫差ΔT小于預定溫差X。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處理方法,進一步包括:
不規律地對催化劑進行脫硫,在確定是否補充高硫燃料之后,如果第一參考值沒有超過預定值,則補充燃料,并且溫差ΔT小于預定溫差X;
對不規律的脫硫的次數進行計數;以及
如果計數大于預定值,給出補充高硫燃料的警報。
3.一種廢氣處理系統,包括:
催化劑,用于消除廢氣的顆粒物質;
檢測部,其檢測車輛的驅動狀況,以及
控制部,其執行預定程序以根據檢測部檢測的驅動狀況來再生催化劑,
其中預定程序包括用于執行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處理方法的指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廢氣處理系統,其中所述催化劑為:
消除有害材料的氧化催化劑,
捕獲廢氣中的顆粒物質的柴油機顆粒過濾器,或
消除廢氣中的氮氧化合物的氮氧化合物凈化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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