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重油輕質化組合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522255.6 | 申請日: | 2010-10-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535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16 |
| 發明(設計)人: | 賈麗;楊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69/04 | 分類號: | C10G69/04 |
| 代理公司: | 撫順宏達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1102 | 代理人: | 李微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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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重油 輕質化 組合 工藝 | ||
1.一種重油輕質化組合工藝,采用可切換的沸騰床反應器對重油原料進行加氫處理,加氫處理后物流進入分離裝置,所得液體物流進入FCC裝置進行裂化反應,裂化反應后物流經蒸餾裝置得到汽油和柴油餾分;當某個沸騰床反應器中的催化劑活性顯著降低時,將該反應器從整個聯合工藝流程中切出,同時切換備用的裝有與之相同催化劑的反應器繼續進行加氫操作,保證裝置的連續運轉。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出的沸騰床反應器卸出失活催化劑,然后裝填相同的新鮮催化劑。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催化劑活性顯著降低是指該反應器中的催化劑的活性不能滿足下游反應器或裝置的進料指標要求。
4.一種重油輕質化組合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1)在加氫處理條件下,重油原料與氫氣的混合物依次通過兩個串聯的沸騰床反應器A和B,所述的反應器A和反應器B中分別裝填加氫脫金屬催化劑和加氫脫硫催化劑;
(2)加氫處理后物流經分離裝置得到氣相物流和液相物流;
(3)液相物流進入催化裂化裝置進行裂化反應,反應后物流經蒸餾裝置得到汽、柴油產品;
(4)在沸騰床加氫反應操作中,當反應器A內的催化劑活性顯著降低時,將反應器A從聯合工藝流程中切出,同時切入裝有相同催化劑的備用反應器C繼續進行反應;切出的反應器A卸出失活的沸騰床催化劑,并裝填新鮮沸騰床催化劑,反應器A準備就緒后,即切入工藝流程中,并切出反應器C;
(5)切出的反應器C卸出失活的沸騰床催化劑,并裝填與反應器B相同的沸騰床催化劑;
(6)當反應器B的催化劑活性顯著降低時,切入裝有相同催化劑的反應器C,同時切出反應器B;切出的反應器B卸出失活的沸騰床催化劑,并裝填新鮮沸騰床催化劑,反應器B準備就緒后,切入工藝流程中,同時切出反應器C;
(7)切出的反應器C卸出基本失活的沸騰床催化劑,并裝填與反應器A相同的沸騰床催化劑;
(8)重復步驟(4)至(7)1~10次。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所述的活性顯著降低是指反應器A的脫金屬率不能達到40~50wt%的脫金屬率要求。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6)中所述的活性顯著降低是指加氫脫硫反應器的流出物的性質不能滿足下游的渣油FCC進料要求。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渣油FCC進料要求是指進料中(鎳+釩)含量低于15μg.g-1,殘炭小于8wt%。
8.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應器A的操作周期設計為2~5個月,反應器B的操作周期為4~8個月。
9.按照權利要求4或8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當反應器C裝填與反應器A相同的催化劑時,反應器C與反應器A的催化劑裝填體積比為1∶15~1∶3。
10.按照權利要求4或8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當裝填與反應器B相同的催化劑時,反應器C與反應器B的催化劑裝填體積比為:1∶20~1∶6。
11.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重烴原料包括常壓渣油、減壓渣油、脫瀝青油、油砂瀝青、稠原油、煤焦油及煤液化重油等劣質原料中的一種或幾種。
12.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催化裂化裝置至少包括一個反應器、一個再生器和一個分餾塔。
13.按照權利要求4或12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裂化反應的條件為:反應溫度470~570℃、反應時間1~5秒、劑油重量比3~10、再生溫度650~750℃。
14.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的加氫處理條件為:反應壓力6~30MPa,反應溫度為350~500℃,空速為0.1~5h-1,氣油體積比4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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