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通信系統、無線發送裝置以及無線接收裝置有效
申請號: | 201010501266.6 | 申請日: | 2010-10-08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35635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27 |
發明(設計)人: | 亞圖容·沙嚴翁;淺井孝浩;奧村幸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NTT都科摩 |
主分類號: | H04L1/18 | 分類號: | H04L1/18;H04L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輝;黃綸偉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信 系統 無線 發送 裝置 以及 接收 | ||
1.一種無線通信系統,是無線發送裝置使用混合自動重傳請求HARQ方式發送針對無線接收裝置的分組的無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該無線通信系統具有:
移動速度取得部,其取得作為所述無線發送裝置或所述無線接收裝置的無線通信終端的移動速度;
選擇部,其根據由所述移動速度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移動速度,選擇以所述HARQ方式發送的信息位以及糾錯用位的發送方法;以及
發送部,其根據所述選擇部選擇的所述發送方法,進行所述分組的初次發送和重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由所述移動速度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移動速度小于等于第1閾值時,所述選擇部選擇第1發送方法,該第1發送方法為在初次發送時發送包含所述信息位的分組,在重傳時發送包含所述糾錯用位的分組,
當由所述移動速度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移動速度大于所述第1閾值時,所述選擇部選擇第2發送方法,該第2發送方法為在所述初次發送時和所述重傳時均發送包含所述信息位和所述糾錯用位的相同分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該無線通信系統還具有線路質量測量部,該線路質量測量部在作為進行所述分組的重傳的時間間隔的重傳間隔,測量所述無線發送裝置與所述無線接收裝置之間的線路質量,
所述移動速度取得部在比所述重傳間隔長的時間間隔取得所述移動速度,
所述選擇部根據由所述移動速度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移動速度和由所述線路質量測量部測量的所述線路質量的變動值,選擇所述發送方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由所述移動速度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移動速度小于等于第1閾值時,所述選擇部選擇第1發送方法,該第1發送方法為在初次發送時發送包含所述信息位的分組,在重傳時發送包含所述糾錯用位的分組,
當由所述移動速度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移動速度大于所述第1閾值、且所述線路質量的所述變動值小于等于第2閾值時,所述選擇部選擇所述第1發送方法,
當由所述移動速度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移動速度大于所述第1閾值、且所述線路質量的所述變動值大于所述第2閾值時,所述選擇部選擇第2發送方法,該第2發送方法為在所述初次發送時和所述重傳時均發送包含所述信息位和所述糾錯用位的相同分組。
5.一種無線發送裝置,其使用混合自動重傳請求HARQ方式發送針對無線接收裝置的分組,其特征在于,
該無線發送裝置具有:
移動速度取得部,其取得作為自身或所述無線接收裝置的無線通信終端的移動速度;
選擇部,其根據由所述移動速度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移動速度,選擇利用所述HARQ方式發送的信息位以及糾錯用位的發送方法;以及
發送部,其根據所述選擇部選擇的所述發送方法,進行所述分組的初次發送和重傳。
6.一種無線接收裝置,其接收使用混合自動重傳請求HARQ方式從無線發送裝置發送的分組,其特征在于,
該無線接收裝置具有:
移動速度取得部,其取得作為所述無線發送裝置或自身的無線通信終端的移動速度;
選擇部,其根據由所述移動速度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移動速度,選擇利用所述HARQ方式發送的信息位以及糾錯用位的發送方法;以及
通知部,其向所述無線發送裝置通知由所述選擇部選擇的所述發送方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NTT都科摩,未經株式會社NTT都科摩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501266.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新型雙緊固膨脹螺栓
- 下一篇:圖片控制裝置和圖片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