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銅、釕、鈷、鎳、鈀和鉑基金屬催化劑的預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91727.1 | 申請日: | 2010-09-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071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11 |
| 發明(設計)人: | 黃龍;戴偉;田保亮;彭暉;唐國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37/00 | 分類號: | B01J37/00;B01J37/18;B01J31/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創畢升專利事務所 11218 | 代理人: | 趙宇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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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金 催化劑 預處理 方法 | ||
1.一種催化劑的預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的活性組分含有銅、釕、鈷、鎳、鈀和鉑中的至少一種金屬,并且在預處理前活性組分為氧化態或者所述催化劑處于鈍化狀態,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還原處理:在30~650℃下,向催化劑中通入氫氣或者含氫氣的混合氣,使所述催化劑的活性組分部分或者全部被還原為金屬態以活化;
(2)硅烷化處理:在30℃~350℃下,使硅烷基劑在載氣的攜帶下以氣體或者微小液滴的形式與催化劑進行接觸以進行催化劑硅烷化處理,使得硅烷基團嫁接在催化劑上,有效接觸時間控制在15分鐘~50小時,使得嫁接的硅烷基團占催化劑總重量的0.05wt%~25wt%。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1)還原處理前,升高催化劑的溫度以脫除催化劑上物理吸附的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的活性組分占催化劑總重量的0.005wt%~80wt%。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的活性組分占催化劑總重量的0.05wt%~60wt%。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硅烷化處理的載氣選自氮氣、空氣、氫氣、氧氣、二氧化碳、氬氣、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中的一種或者它們中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硅烷化處理的載氣選自氮氣、氫氣、氬氣和甲烷中的一種或者它們中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硅烷化處理的載氣為含氫氣而不含氧氣的氣體,在硅烷化處理的同時進行還原處理。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硅烷化處理之前,使催化劑與含水蒸氣的氣流接觸0.5~30小時。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催化劑與含水蒸氣的氣流接觸后,通入不含水蒸汽的氣流,在50℃~200℃脫水0.5~40小時。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硅烷基劑為有機硅烷、有機硅氧烷、有機硅氮烷和有機硅氯烷中的至少一種。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硅烷基劑為甲基三乙氧基硅烷、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三甲基二乙氧基硅烷、乙基三乙氧基硅烷、二乙基二乙氧基硅烷、三乙基乙氧基硅烷、乙基三甲氧基硅烷、丁基三乙氧基硅烷、二甲基一乙基甲氧基硅烷、二甲基一苯基乙氧基硅烷、三丙基甲氧基硅烷、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二甲基一丙基氯硅烷、二甲基丁基氯硅烷、二甲基異丙基氯硅烷、三丁基氯硅烷、六甲基二硅氮烷、七甲基二硅氮烷、四甲基二硅氮烷、1,3-二甲基二乙基二硅氮烷和1,3-二苯基四甲基二硅氮烷中的至少一種。
12.如權利要求1~11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50~550℃下進行還原處理,在50℃~240℃下進行硅烷化處理,硅烷基劑與催化劑的有效接觸時間控制在15分鐘~20小時,使得嫁接的硅烷基團占催化劑總重量的0.5wt%~15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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