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臭氣排放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63386.7 | 申請日: | 2010-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935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28 |
| 發明(設計)人: | 金洪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金洪敏 |
| 主分類號: | A47C7/74 | 分類號: | A47C7/74;B60N2/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瞿衛軍 |
| 地址: | 加拿大*** | 國省代碼: | 加拿大;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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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臭氣 排放 系統 | ||
1.一種用于去除人體排出的惡臭氣體的排放系統包括:
在頂部具有空氣進氣口的供人坐的座椅,該座椅處于封閉區域中;
安裝到座椅的進氣歧管,該進氣歧管具有連接到所述進氣口的上端;
傳感器風扇,該傳感器風扇可選地安裝在所述進氣歧管的上端和所述空氣進氣口之間,并用于在人體排出惡臭氣體的時候即時將該氣體引到進氣歧管;
可移除地安裝和延伸到所述進氣歧管的氣體傳感器,該氣體傳感器用于檢測進氣歧管內的人體排放惡臭氣體的存在;
連接到所述氣體傳感器和傳感器風扇的控制模組,該控制模組用于操作氣體傳感器和傳感器風扇;
位于進氣歧管中的阻尼器,該阻尼器由所述控制模組控制以處于第一位置或者第二位置;該第一位置與所述進氣歧管的縱向軸線平行以允許空氣流向進氣歧管的出口端;該第二位置橫向相對于進氣歧管的縱向軸線從而防止空氣流經進氣歧管;
在所述進氣歧管的側壁上形成的第二空氣出口,該第二空氣出口位于所述阻尼器的上游位置,用于釋放來自進氣歧管的干凈空氣;
連接到所述進氣歧管的出口管道,該出口管道用于將惡臭氣體從進氣歧管引導到外界大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放系統,其中所述座椅具有軟質座椅頂部、以及可折疊的連接管,該連接管安裝在座椅中,并位于所述座椅的進氣口及所述進氣歧管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排放系統,其中所述可折疊連接管具有倒立截頭錐形狀,并具有連接到所述座椅的進氣口的較大上端、以及連接到所述進氣歧管上端的較小下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放系統,其中所述氣體傳感器及所述控制模組以集成單元的形式構成,該集成單元可移除地安裝到所述座椅的所述進氣歧管。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排放系統,其中所述進氣歧管為L字形管狀部件,該管狀部件具有大體垂直的上部及大體水平的下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排放系統,其中所述氣體傳感器可移除地安裝到所述進氣歧管的垂直上部的側壁。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排放系統,其中所述氣體傳感器可移除地安裝到所述進氣歧管的水平下部,且直接位于所述垂直上部的下方,而該氣體傳感器向上延伸到所述進氣歧管中。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排放系統,該排放系統還包括安裝在所述進氣歧管和所述出口管道之間的過濾器,該過濾器用于在將人體排出惡臭氣體釋放到外界大氣前清潔該氣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排放系統,其中所述出口管道將所述惡臭氣體在由所述過濾器清潔以去除臭味之后,引回所述封閉區域。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排放系統,該系統還包括至少一個安裝在所述進氣歧管和所述出口管道之間的吹風風扇,該吹風風扇用于增強將人體排出惡臭氣體向外界大氣的排放。
11.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排放系統,所述系統還包括安裝在所述座椅上的互鎖開關,該互鎖開關用于將該系統連接到電源,以在有人坐在所述座椅上時開動所述氣體傳感器及傳感器風扇。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排放系統,所述系統還包括連接到所述控制模組的手動操作的第一超馳開關,該第一超馳開關用于連續開動所述系統。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排放系統,所述系統還包括與所述電源和所述控制模組的并聯的手動操作的第二超馳開關,該第二超馳開關用于禁止該系統運行。
14.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排放系統,其中所述氣體傳感器使用延長管安裝到所述控制模組,該延長管為可調節的以改變該氣體傳感器向上伸進座椅的高度。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排放系統,其中所述延長管為錐形管,該錐形管具有可以螺旋方式與安裝底座上的螺紋相結合的帶螺紋下端部分,該錐形管可相對于該安裝底座進行調節以改變所述氣體傳感器向上伸進座椅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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