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46516.6 | 申請日: | 2010-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668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2-09 |
| 發明(設計)人: | 瞿元;張林波;孫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20 | 分類號: | 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蕪湖安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李永杰 |
| 地址: | 241009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轎車 客艙 地板 結構 | ||
1.一種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地板(5),漏液孔(9,10)和環形加強筋,所述漏液孔(9,10)設置在地板(5)上,所述環形加強筋包括第一道加強筋(11)和第二道加強筋(14),所述漏液孔(9,10)為兩個,其中,所述第一道加強筋(11)為以第一漏液孔(9)為圓心的在地板(5)的平直板面上布置的加強筋,所述第二道加強筋(14)為以第二漏液孔(10)為圓心的在地板(5)的平直板面上布置的加強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液孔(9,10)為一個較大的第一漏液孔(9)和一個較小的第二漏液孔(10)。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加強筋還包括第三道加強筋(12),其為分別以第一漏液孔(9)和第二漏液孔(10)為圓心的在地板(5)的平直板面上形成的環形筋的綜合加強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道加強筋(12)包括第一部位(12a),第二部位(12b)和第三部位(12c),其中第一部位(12a)為以第一漏液孔(9)為圓心的綜合加強筋,第二部位(12b)為以第一漏液孔(9)和第二漏液孔(10)分別為圓心形成的環形筋的開始交叉部位,第三部位(12c)為以第一漏液孔(9)和第二漏液孔(10)分別為圓心形成的環形筋的融合部位。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加強筋還包括第四道加強筋(13),其為以第二漏液孔(10)為圓心的在地板(5)的平直板面上布置的加強筋,位于第三道加強筋(12)和第二道加強筋(14)之間。
6.如權利要求3-5中任一項所述的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道加強筋(12)設置在第一道加強筋(11)和第二道加強筋(14)之間,筋高為10mm左右。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道加強筋(12)設置在第一道加強筋(11)和第三道加強筋(12)之間,筋高為2mm左右。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中通道(1),前橫梁(3),后橫梁(4),門檻(2)和縱梁(6),門檻(2)位于地板(5)外側,中通道(1)位于地板(5)內側,前橫梁(3)位于地板(5)前側,后橫梁(4)位于地板(5)后側,縱梁(6)縱向橫穿地板(5),地板鈑金為薄鋼板沖壓而成,上述構件之間均為焊接連接。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道加強筋(11)高為8mm左右,其截面形狀為適當高度的弧線,該弧線為曲率是變化的。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轎車乘客艙地板布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位(12a)受到中通道(1)限制,其靠近中通道(1)的部位為平直筋,所述第二部位(12b)上設置豁口,形成一凹形的型面,所述第三部位(12c)保留筋端部分別以漏液孔9和10為圓心的環形筋特征。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246516.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具有混合開關的斷路器
- 下一篇:硫化物固體電解質的制造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