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木塑復合地板的制備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43978.2 | 申請日: | 2010-08-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453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08 |
| 發明(設計)人: | 陳健;張建光;楊文乾;徐建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富通電器塑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F15/02 | 分類號: | E04F15/02 |
| 代理公司: | 南京經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李紀昌 |
| 地址: | 215211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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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地板 制備 方法 | ||
1.木塑復合地板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的步驟:
將按比例取木質材料,混合均勻,在80-120℃烘干至含水率在2.5%以下,粉碎機粉碎使得粒度在50-90目;
將熱塑材料剔除雜質后混煉熔融,加入木質材料粉末,加入表面處理劑、吸附劑,充分混合后經拉片、層壓等塑料制備的工序后獲得成品的地板板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塑復合地板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質材料與熱塑材料的重量份比是5-50∶50-95;所述的木質材料中木粒與另兩種材料的重量份比是1-2∶0.5-1∶0.5-1;表面處理劑的用量是每100重量份木質材料與熱塑材料混合物中加入1-5重量份表面處理劑;所述的吸附劑的用量是每100重量份木質材料與熱塑材料混合物中加入5-10份重量份的吸附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所述的木塑復合地板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秸稈是玉米秸稈、大豆秸稈;所述的熱塑材料是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或者其共聚物;所述的表面處理劑選自硅烷偶聯劑、鈦酸酯偶聯劑的任一種;所述的吸附劑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馬來酸酐改性聚丙烯(MA-PP)的任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塑復合地板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質材料與熱塑材料的重量份比是10-30∶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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