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行李擱板構造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42477.2 | 申請日: | 2010-07-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096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13 |
| 發明(設計)人: | 梅田裕一郎;原清;加藤圭介;關口延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R7/02 | 分類號: | B60R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陳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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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行李 擱板 構造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適用于具有前后長的行李箱的車輛的行李擱板構造。
背景技術
例如,在能夠從上翻式的后車門進入的行李空間和該行李空間的前方的乘員空間沒有被隔開的所謂掀背式車輛中,提出了各種具有覆蓋行李空間的上部開口的擱板(架子)的結構。這種擱板的前端部以能夠轉動的方式被支承在車身上,擱板的后端部和后車門由條帶連結,擱板與后車門的開動作相應地被條帶吊起,從而擱板開放(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9-67172號公報(圖1以及圖2)
但是,在將所述現有技術適用于行李空間在前后方向上長的車輛上的情況下,存在打開后車門時不能大幅度開放擱板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用于解決所述以往的課題,其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大幅度確保后車門開放時的開口的行李擱板構造。
本發明的行李擱板構造,前后分割成兩個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擱板由如下部件構成:前端部以能夠轉動的方式被支承在車身上的前側擱板;被固定在后車門上的后側擱板;對從所述前側擱板的前端部向后側離開的位置和所述后車門進行連接的條帶,在所述后車門打開的狀態下,所述前側擱板和所述后側擱板分離,在所述后車門關閉的狀態下,所述前側擱板和所述后側擱板接觸。
根據本發明,將行李擱板分割成前側擱板和后側擱板兩部分,關于前側擱板,隨著后車門的開放動作,通過條帶以前端部的軸為支點轉動,關于后側擱板,通過固定在后車門上,能夠使與開放后車門時的行李箱面對的開口變大。
也就是說,由于被固定在后車門上的后側擱板與后車門的開動作連動地(與開動作同時地)開放,所以能夠得到相對于行李箱的大的開口部。由此,能夠降低后車門操作時的壓迫感。另外,后側擱板朝向上方大幅度開放,由此,例如收納在行李箱的里側的行李等的進出變得容易。
發明的效果
根據本發明,提供能夠大幅度確保后車門開放時的開口的行李擱板構造。
附圖說明
圖1表示具有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的車輛后部,是開放后車門的狀態的透視立體圖。
圖2表示具有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的車輛后部,是關閉后車門的狀態的透視立體圖。
圖3是用于說明具有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的車輛后部的開閉狀態的圖。
圖4是表示作為比較例的具有行李擱板構造的車輛后部的剖視圖。
附圖標記的說明
1?行李擱板
2?后車門
2a?傾斜部
2b?鉛直部
3?座椅靠背
4?側面板
4b?支承部
10?前側擱板
10a?緣部
10s?前端部
20?后側擱板
30?條帶
Q?行李箱
Q1?開口
S1、S2?軸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參照圖1至圖3說明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即使在行李箱在前后方向上具有進深的所謂掀背式的車輛V中,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也能夠良好地適用。另外,不限于掀背式,也能夠適用于在前后方向上具有進深的所謂旅行車式的車輛。此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前”是車輛的前側,“后”是車輛的后側,“上”是鉛直上方側,“下”是鉛直下方側,“左右”是車寬方向側。
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具有由前側擱板10、后側擱板20、條帶30、30構成的行李擱板1,關閉后車門2時,能夠通過前側擱板10和后側擱板20覆蓋車室內的座椅靠背3的后方的行李箱Q的開口Q1(參照圖2)。這里的行李箱Q的開口Q1是指由座椅靠背3和設置在車輛后部的左右兩側的側面板4(只圖示右側)包圍的區域,是位于側面板4的上端緣部4a的高度的區域。
后車門2是上翻式的,其前側的端部通過未圖示的鉸鏈以及減震器以能夠自由轉動(自由開閉)的方式被安裝在車輛V的車頂側。此外,成為后車門2的轉動支點的軸S1位于例如車內的座椅靠背3的上方。另外,后車門2具有:從前側的端部向后側下方傾斜的傾斜部2a;從傾斜部2a的后端向大致鉛直下方延伸的鉛直部2b,在傾斜部2a上安裝有后擋風玻璃(未圖示),在鉛直部2b的外表面安裝有各種燈(未圖示)等。
前側擱板10形成為四邊板狀,具有覆蓋行李箱Q的開口Q1的前側半部分的面積,其前端部10s相對于左右的側面板4(車身)以軸S2為支點自由轉動地被支承。該軸S2相對于所述軸S1位于鉛直方向(上下方向)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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