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多層建筑物的空氣致動系統無效
申請號: | 201010236038.0 | 申請日: | 2010-07-13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617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30 |
發明(設計)人: | Y·T·梁;T·C·黃 | 申請(專利權)人: | 有利創新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F24F7/06 | 分類號: | F24F7/06;B01D4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吳大建;劉華聯 |
地址: | 中國香***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多層 建筑物 空氣 系統 | ||
1.一種用于多層建筑物的空氣致動系統,包括:
設置在所述多層建筑物內的升降機系統,其包括升降機轎廂以及所述升降機轎廂在其中上下運動的井道;
空氣入口,其設置在多層建筑物中的任意樓層內,并且將所述建筑物的外部與所述井道連通;
空氣出口,其設置在多層建筑物中的任意樓層內,并且將所述建筑物的內部與所述井道連通;以及
空氣處理單元,其設置于所述空氣入口的附近并與所述空氣入口相連,
其中,所述轎廂的運動導致多層建筑物外部的空氣經所述空氣入口和空氣處理單元而被抽吸到所述井道內,并在之后排放到多層建筑物的內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轎廂在所述井道內沿著背離于所述空氣入口的第一方向運動時,所述空氣入口打開而所述空氣出口關閉,而當所述轎廂在所述井道內沿著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運動時,所述空氣出口打開而所述空氣入口關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入口和空氣出口的打開/關閉由相應的閥來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致動系統包括一個空氣入口和一個空氣出口,它們同時設置于多層建筑物的一層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入口和空氣出口設置在多層建筑物的頂層或者底層。
6.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致動系統包括一個空氣入口和一個空氣出口,它們分別設置于多層建筑物的不同樓層中。
7.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致動系統包括兩個空氣入口和兩個空氣出口,其中在所述多層建筑物的一層設置有第一空氣入口和第一空氣出口,而在所述多層建筑物的另一層設置有第二空氣入口和第二空氣出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空氣入口和第一空氣出口設置在多層建筑物的頂層,而所述第二空氣入口和第二空氣出口設置在多層建筑物的底層。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轎廂在所述井道內沿著背離所述第一空氣入口的第一方向運動時僅有所述第一空氣入口和第二空氣出口打開,而當所述轎廂在所述井道內沿著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運動時僅有所述第二空氣入口和第一空氣出口打開。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空氣入口和空氣出口的橫截面積均占所述井道橫截面積的20%-30%,優選地占25%。
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空氣入口和/或空氣出口處還設置有風扇,以增強空氣的流動性。
1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井道內的被致動的空氣量與所述升降機轎廂的橫截面積成比例。
1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處理單元包括空氣質量凈化裝置。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質量凈化裝置包括水-氣交換單元或水-固交換單元。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空氣致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空氣在所述水-氣交換單元或水-固交換單元中與水或尿素充分混合并通過一處理區域,從而去除所述空氣中的呼吸懸浮顆粒、二氧化碳或氮氧化物。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有利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有利創新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236038.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