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家用殺菌裝置及其加熱殺菌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18485.3 | 申請日: | 2010-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1262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張宗楚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宗楚 |
| 主分類號: | A61L2/04 | 分類號: | A61L2/04;A61L2/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凱特來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 代理人: | 鄭立明;田治 |
| 地址: | 51804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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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家用 殺菌 裝置 及其 加熱 方法 | ||
1.一種加熱殺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a.將需要殺菌的物體置于一加熱容器內;
b.向所述加熱容器內注入液體;
c.將所述加熱容器內的液體加熱至100℃;
d.將所述加熱容器內的液體冷卻至室溫;
e.再次將容器內的液體加熱至10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熱殺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容器為家用殺菌鍋或普通鋁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熱殺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c進一步包括:將所述加熱容器內的液體加熱至100℃,維持30分鐘以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加熱殺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d進一步包括:將所述加熱容器內的液體冷卻至室溫后,放置12小時以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加熱殺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e進一步包括:再次將容器內的液體加熱至100℃后,維持30分鐘以上。
6.一種殺菌裝置,所述殺菌裝置包括用于盛裝待加熱的液體和放置待殺菌物體的液體容器,與用于對所述待加熱的液體進行加熱的加熱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裝置還包括溫度傳感器和定時器,所述溫度傳感器用于檢測所述待加熱液體的溫度,根據結果啟動所述定時器,所述定時器用于設定時間,并根據所設定的時間控制所述加熱器工作。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殺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裝置的工作過程為:所述加熱器將所述液體容器內的液體進行加熱至100℃,所述溫度傳感器啟動所述定時器,所述定時器控制所述加熱器繼續工作30分鐘以上,在所述液體溫度冷卻至室溫后,所述溫度傳感器啟動定時器,所述定時器在12小時后控制所述加熱器再次將所述液體加熱至100℃,所述溫度傳感器啟動所述定時器,所述定時器控制所述加熱器繼續工作30分鐘以上。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殺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裝置的工作過程為:所述加熱器將所述液體容器內的液體進行加熱至100℃,所述溫度傳感器啟動所述定時器,所述定時器控制所述加熱器繼續工作30分鐘以上,在所述液體溫度冷卻至室溫后,所述溫度傳感器啟動定時器,所述定時器在24小時后控制所述加熱器再次將所述液體加熱至100℃,所述溫度傳感器啟動所述定時器,所述定時器控制所述加熱器繼續工作30分鐘以上。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殺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裝置的工作過程為:所述加熱器將所述液體容器內的液體進行加熱至100℃,所述溫度傳感器啟動所述定時器,所述定時器控制所述加熱器繼續工作30分鐘以上,在所述液體溫度冷卻至室溫后,所述溫度傳感器啟動定時器,所述定時器在48小時后控制所述加熱器再次將所述液體加熱至100℃,所述溫度傳感器啟動所述定時器,所述定時器控制所述加熱器繼續工作30分鐘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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