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旋挖鉆機桅桿油缸運動控制方法及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213695.3 | 申請日: | 2010-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712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馮志雄;方麗;湯世科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北京市三一重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F9/20 | 分類號: | E02F9/20;E02F9/22;E21B3/02;E21B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逯長明 |
| 地址: | 102206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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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鉆機 桅桿 運動 控制 方法 系統(tǒng) | ||
1.一種旋挖鉆機桅桿油缸運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所述旋挖鉆機的變幅角度和桅桿角度;
比對所述桅桿角度與預設桅桿安全角度,以及,所述變幅角度和預設變幅安全角度;
當所述桅桿角度在預設桅桿安全角度范圍之外,且所述變幅角度在預設變幅安全角度范圍之外時,控制所述旋挖鉆機桅桿油缸停止運動,且控制所述旋挖鉆機變幅動作;
當所述獲取到的變幅角度在所述預設變幅安全角度范圍內(nèi),控制所述旋挖鉆機桅桿油缸運動。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桅桿角度在預設桅桿安全角度范圍之外,且所述變幅角度在預設變幅安全角度范圍之外時,還包括進行報警提示。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報警提示的方式為:指示燈閃爍、文字顯示和鳴響報警聲三者中的一項或者任意結(jié)合。
4.一種旋挖鉆機桅桿油缸運動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設置于所述旋挖鉆機桅桿上檢測該桅桿角度的第一檢測裝置;
設置于所述旋挖鉆機上檢測該旋挖鉆機變幅角度的第二檢測裝置;
與所述第一檢測裝置和第二檢測裝置相連的控制器,用于比對所述桅桿角度與預設桅桿安全角度,以及,所述變幅角度和預設變幅安全角度;當所述桅桿角度在預設桅桿安全角度范圍之外,且所述變幅角度在預設變幅安全角度范圍之外時,發(fā)送控制指令控制所述旋挖鉆機桅桿油缸停止運動,且發(fā)送控制指令驅(qū)動所述旋挖鉆機變幅動作,當所述獲取到的變幅角度在所述預設變幅安全角度范圍內(nèi),發(fā)送控制指令控制所述旋挖鉆機桅桿油缸運動。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控制器相連的報警裝置,用于當所述桅桿角度在預設桅桿安全角度范圍之外,且所述變幅角度在預設變幅安全角度范圍之外時,進行報警提示。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檢測裝置為桅桿傾角傳感器。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檢測裝置為動臂角度傳感器或變幅后限位開關。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裝置為顯示器、指示燈或者蜂鳴器。
9.一種旋挖鉆機桅桿油缸運動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單元,用于獲取所述旋挖鉆機的變幅角度和桅桿角度;
計算單元,用于比對所述桅桿角度與預設桅桿安全角度,以及,所述變幅角度和預設變幅安全角度;
控制單元,用于當所述桅桿角度在預設桅桿安全角度范圍之外,且所述變幅角度在預設變幅安全角度范圍之外時,發(fā)送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旋挖鉆機桅桿油缸停止運動,且發(fā)送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旋挖鉆機變幅動作;當所述獲取到的變幅角度在所述預設變幅安全角度范圍內(nèi),發(fā)送控制指令控制所述旋挖鉆機桅桿油缸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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