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消泡劑的高效溶劑基相反轉乳化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97956.7 | 申請日: | 2010-06-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078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歐朝陽;R·D·貝利;賴楨;R·馬哈茂德;D·R·庫拉瑟巴;J·阿巴特;S·S·邱;C-M·程 | 申請(專利權)人: | 施樂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3G9/08 | 分類號: | G03G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蘇萌;鐘守期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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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消泡劑 高效 溶劑 相反 乳化 方法 | ||
1.一種調色劑,包括:
至少一種于有機溶劑中的聚酯樹脂;
溶劑反轉劑;
中和劑;
非有機硅消泡劑;和
調色劑組合物中的一種或多種另外成分。
2.權利要求1的調色劑,其中所述消泡劑包括疏水性油,其存在量為基于所述樹脂混合物干重計約325ppm到約2500ppm,其中所述疏水性油選自礦物油、椰子油、玉米油、棉籽油、橄欖油、棕櫚油、油菜籽油、杏仁油、腰果油、榛子油、澳洲堅果油、芒剛果油、松子油、乳香黃連木油、核桃油、葫蘆油、水牛葫蘆油、南瓜子油、西瓜子油、巴西阿薩伊果油、黑醋栗籽油、琉璃苣籽油、月見草油、角豆莢油、莧菜油、杏油、蘋果子油、摩洛哥堅果油、洋薊油、鱷梨油、巴巴蘇油、山萮油、婆羅洲脂堅果油、好望角板栗油、可可脂、角豆樹油、蒼耳油、罌粟籽油、羽葉棕櫚果油、地咖油、亞麻薺油、亞麻油、葡萄子油、大麻油、爪哇木棉籽油、拉曼油、馬魯拉油、白芒花籽油、芥子油、肉豆蔻脂、肉豆蔻油、秋葵子油、番木瓜籽油、紫蘇子油、pequi油、松子油、罌粟子油、洋李仁油、奎藜籽油、盞金花油、米糠油、royle油、sacha?inchi油、山茶油、薊油、番茄子油和小麥胚芽油,它們的組合,等等。
3.權利要求2的調色劑,其中所述消泡劑包含分散在其中的微米級二氧化硅顆粒,所述顆粒的表面為疏水聚醚分子所改性。
4.權利要求1的調色劑,其中所述聚酯樹脂選自無定形樹脂、結晶樹脂和它們的組合。
5.權利要求1的調色劑,其中所述中和劑以水溶液的形式加入并將所述樹脂混合物的pH提高到約5到約12,所述中和劑選自氫氧化銨、氫氧化鉀、氫氧化鈉、碳酸鈉、碳酸氫鈉、氫氧化鋰、碳酸鉀、有機胺以及它們的組合。
6.權利要求1的調色劑,其中所述有機溶劑選自醇、酯、醚、酮、胺以及它們的組合,所述有機溶劑的量為所述聚酯樹脂的約10wt%到約60wt%;其中所述溶劑反轉劑選自甲醇、乙醇、丙醇、丁醇、戊醇、乙二醇、丙二醇以及它們的組合的醇,所述溶劑反轉劑的量為所述聚酯樹脂的約1wt%到約25wt%。
7.權利要求1的調色劑,其中所述消泡劑將蒸餾時間從約30小時減少到約8小時。
8.權利要求1的調色劑,其中調色劑中所存在消泡劑的量為約0.001wt%到約0.1wt%。
9.一種方法,包括:
將至少一種具有酸基團的聚酯樹脂與有機溶劑接觸以形成樹脂混合物;
將所述樹脂混合物加熱至所需的溫度;
向所述混合物中加入至少一種溶劑反轉劑;
用中和劑中和所述樹脂混合物;和
向所述樹脂混合物中引入非有機硅消泡劑。
10.一種方法,包括:
將至少一種聚酯樹脂與有機溶劑接觸以形成混合物;
將所述混合物加熱至所需的溫度;
通過加入至少一種溶劑反轉劑將所述混合物稀釋至所需濃度以形成稀釋的混合物;
將中和劑的水溶液與所述稀釋的混合物混合;
向所述稀釋的混合物中逐滴加入水直至相反轉發生以形成相反轉混合物;
以漸增的量向所述相反轉混合物中加入非有機硅消泡劑;和
從所述相反轉混合物中除去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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