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患者至少一種生理參數的系列測量確定活性成分劑量的推薦的方法和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75304.3 | 申請日: | 2010-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719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27 |
| 發明(設計)人: | M·克萊恩茨;M·J·P·萊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霍夫曼-拉羅奇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3/48 | 分類號: | G01N33/48;G06F1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志東;郭文潔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患者 至少 一種 生理 參數 系列 測量 確定 活性 成分 劑量 推薦 方法 設備 | ||
1.一種方法,其對在離散測量時間(n)取自患者的樣本(S)進行至少一種生理參數的一系列測量,特別是血液值,諸如例如血糖,以及用于基于包括所述至少一種測量的生理參數的劑量建議算法計算直到下次測量時間將施用給患者的至少一種活性成分劑量的推薦(DS),據此將患者的至少一種生理參數調節至目標范圍,其特征在于考慮測量排除時間窗口(EX)確定下次測量時間(n+1,(n+1)’,(n+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推薦(DS)的計算中,劑量建議算法包括患者數據,諸如體重、飲食習慣等。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確定的下次測量時間(n+1,(n+1)’,(n+1)”)代表劑量建議算法的變量。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將時間間隔(TM)與最近測量時間(n)相加而確定下次測量時間(n+1),并核查由此得到的該初步下次測量時間(n+1)是否位于測量排除時間窗口(EX)內,并且,如果合適,將下次測量時間((n+1)’,(n+1)”)改變到測量排除時間窗口(EX)之外。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預計算預計的測量值,特別地通過插值法,并且通過估計預計的測量值是否適合患者狀況的風險,將下次測量時間((n+1)’,(n+1)”)改變到測量排除時間窗口(EX)之外。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考慮對患者狀況作估計的兩次測量時間之間的最大可接受時間間隔的風險,將下次測量時間((n+1)’、(n+1))改變到測量排除時間窗口(EX)之外。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風險過度高,則輸出警報信息(AL),其中任選地將測量時間改變到測量排除時間窗口之前。
8.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由分析儀的動作(CL1)引起測量排除時間窗口,其特征在于通過將時間間隔(TM)與最近測量時間(n)相加而確定下次測量時間(n+1),并核查由此得到的下次測量時間(n+1)是否位于測量排除時間窗口內,并且如果合適,將由測量裝置引起的測量排除時間窗口(EX)改變到下次測量時間(n+1)之外。
9.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由用戶的動作(US1)引起測量排除時間窗口,其特征在于通過將時間間隔(TM)與最近測量時間(n)相加而確定下次測量時間(n+1),并核查由此得到的下次測量時間(n+1)是否位于測量排除時間窗口內,并且如果合適,向用戶傳輸信息(INF),其中要求他或她改變他的或她動作(US1)的時間并因此由用戶引起的測量排除窗口(EX)改變到下次測量時間(n+1)之外。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戶將由用戶引起的測量排除窗口(EX)改變到下次測量時間(n+1)之外,并且任選地也改變由用戶引起的后續測量排除窗口。
11.一種醫療診斷分析儀(1),諸如例如血液分析儀,用于接收在離散的測量時間取自患者的樣本(S),其包括:
至少一個測量傳感器(3),其用于對所述樣本測量至少一種生理參數,特別是血液值,諸如例如血糖;
運算單元(4),其接收所述至少一個測量傳感器的測量信號(MS)用于處理來自測量信號的至少一種生理參數的測量值,
用于基于劑量建議算法計算直至下次測量時間將施用給患者的至少一種活性成分劑量的推薦(DS),所述劑量建議算法包括所述至少一種測量的生理參數,其中所述運算單元(4)被設計為執行根據權利要求1-10任一項的方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分析儀,其特征在于運算單元(4)通過輸出界面(5)向用戶輸出劑量推薦(DS)、警報(AL)及其他信息(INF)。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分析儀,其特征在于運算單元被設計為并行地為復數個患者執行所述方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霍夫曼-拉羅奇有限公司,未經霍夫曼-拉羅奇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175304.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