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及其生產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75229.0 | 申請日: | 2010-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561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13 |
| 發明(設計)人: | 莫紅麗;葉小舟;吳繼明;鄒愛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2/02 | 分類號: | A23L2/02;A23L1/29 |
| 代理公司: | 廣州知友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4 | 代理人: | 劉小敏 |
| 地址: | 528437 廣東省中***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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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發酵 香蕉 果酸 飲料 及其 生產 方法 | ||
1.一種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其特征在于,其主要由以下重量份原料混合發酵而成:
香蕉果肉????10~80份
木瓜果肉????10~80份
糯米????????10~50份
水的重量份為香蕉果肉、木瓜果肉和糯米總重量份的0~10倍;
其中,發酵條件為:發酵時間控制在5~30天范圍內,發酵的溫度控制在18~38℃范圍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香精、防腐劑和食用色素。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香精的重量百分比含量為發酵原料總重量的0.001~0.1wt%;所述的防腐劑的重量百分比含量為發酵原料總重量的0.01~0.05wt%;所述的食用色素的重量百分比含量為發酵原料總重量的0.001~0.008wt%。
4.一種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驟:
(1)物料漿化:按上述重量份稱取成熟的香蕉果肉、木瓜果肉、糯米和水,將成熟的香蕉果肉和木瓜果肉打碎混勻成漿,然后加入糯米和水混合均勻得到發酵漿料;
(2)發酵漿料滅菌;
(3)發酵:在步驟(2)中的經滅菌的發酵漿料接種根霉菌進行發酵,發酵條件為:發酵時間控制在5~30天范圍內,發酵的溫度控制在18~38℃范圍內;
(4)分離:發酵結束后,將發酵液和殘渣分離;
(5)調配:添加香精、防腐劑、增味劑、穩定劑、食用色素,然后均質,得到香蕉果酸飲料;
(6)將香蕉果酸飲料灌裝,封蓋,滅菌,然后包裝得到成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2)中采用高壓滅菌法對發酵漿料進行滅菌。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滅菌的時間在5~40min范圍內。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3)中接種的根霉菌采用根霉菌菌絲體、根霉菌固體菌粉或根霉菌孢子液。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3)中發酵的溫度控制在20~32℃范圍內,所述的步驟(3)中發酵的時間控制在5~15天范圍內。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3)中發酵的溫度控制在26~30℃范圍內,所述的步驟(3)中發酵的時間控制在6~9天范圍內。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酵型香蕉果酸飲料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3)中的根霉菌的接種量為發酵漿料總重量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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