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制造泵體時的調質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54984.0 | 申請日: | 2010-04-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923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陳桂玲;李照勇;郭為民;李輝;溫建生;李一平;蘭志強;趙玉林;任麗萍;尚志文;鄭山源;曹勇茂;趙斌;楊健;李建功;竇繼魁;譚海蘭;席艷紅;王紅麗;劉鐵;李建華;程麗霞;劉文龍;代海花 | 申請(專利權)人: | 晉西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1D1/25 | 分類號: | C21D1/25;C21D1/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理工大學專利中心 11120 | 代理人: | 張利萍 |
| 地址: | 030027 ***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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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制造 泵體時 方法 | ||
1.一種制造泵體時的調質方法,首先對泵體進行正火處理,加熱完成后進行保溫處理;正火后,采用空氣冷卻方式將冷卻至200℃以下;
其特征在于:
當冷卻完成后,進行淬火處理;處理時,溫度控制在940±10℃;淬火時,采用“三硝”作為介質,即,重量百分比為25%的硝酸鈉、20%的亞硝酸鈉、20%的硝酸鉀和35%的水組成的混合溶液,并且混合溶液的溫度要控制在30℃-70℃;
淬火完成后,對泵體表面進行清洗,除去其表面殘留的“三硝”溶液;清洗時,水溫不得低于70℃;
清洗完成后,連續進行兩次高溫回火處理;每次加熱時,溫度均控制在630±20℃范圍內;每次加熱完成后,均采用液冷方式,在4-15分鐘之內將泵體溫度冷卻至與冷卻液相同溫度;
當第二次高溫回火處理完成后,進行中溫回火處理;處理時,加熱溫度控制在450±10℃的范圍內;加熱完成后進行保溫處理;
保溫結束后采用空氣冷卻方式,將泵體溫度降至室溫。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制造泵體時的調質方法,其特征在于,“三硝”混合溶液的溫度控制在30℃-5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制造泵體時的調質方法,其特征在于,兩次高溫回火處理之后所采用的冷卻液采用水,并且水的溫度不得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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